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等11个省、市、自治区30家企业生产的干炒货类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本次监测重点对酸价、过氧化值、水分、食盐、二氧化硫残留量、砷、铅、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着色剂、黄曲霉毒素B 1、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菌落总数、微生物等18项指标进行检测, 15个批次干炒货类食品质量不合格。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慎重购买外观色泽鲜艳、口味很甜的干炒货类食品,同时尽量购买使用透明包装能够看到内容物的干炒货类食品。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 5个批次着色剂(人工合成色素)超标。合成色素是以煤焦油为原料制成的,通称煤焦色素或苯胺色素。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瓜子和花生类产品中不得检出合成色素。长期食用着色剂超标食品对人体有害。
二、 4个批次违规添加甜蜜素。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油炸食品不得检出甜蜜素。经常食用甜蜜素超标食品,会危害健康,尤其是对老人、孕妇和小孩影响更大。
三、 4个批次酸价超标。生产中使用已酸涩有“哈喇味”的原料油或原料油反复多次使用,以及主料质量欠佳,会导致产品的酸价超标。酸价严重超标食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影响正常的消化吸收。
四、 8个批次过氧化值超标。生产中原料油反复多次使用或产品储存不当造成过氧化物过多,会导致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品过氧化值严重超标可引起腹泻等胃肠不良反应。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食品的,立即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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