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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门就餐5点提示
随着春节临近,市民出外聚餐的增多。为保障全市广大群众餐饮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卫生局昨日特别发布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要求餐饮单位不得临时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市民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4321188。
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应增加自我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做到餐前、便后洗手,不要暴饮暴食。到饭店就餐,一要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店;二要看饭店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三要看服务员个人卫生;四是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室内外环境脏乱、餐厅内有油烟味或其他不愉快气味、服务员工作服脏、留长指甲、不讲从业卫生的饭店就餐;五是就餐时发现卫生问题要保存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各餐饮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临时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和接待能力供餐,避免造成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运转时交叉、不消毒使用而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不采购无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不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的布局进行加工,避免食品、工具容器的生熟交叉污染;冷荤菜品的加工必须严格按“五专”要求操作,即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涤消毒设施;必须保障餐具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保证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建立百人以上大型集体用餐登记留样制度,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立即报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机构。
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登记制度,保证食品卫生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对重大投诉事件实施紧急现场处理;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现场及可疑食品,按规定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就餐时发现有食品卫生问题如何处理应保护好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在尚未食用、未造成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保存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应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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