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14时许,家住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附近的居民鹿先生一家三口到小白楼一家饭店就餐。进食中,鹿先生发现一只长约1厘米的大蟑螂从菜中爬出。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将此“景”拍下后,把蟑螂打死,并就此与店方交涉。
店方对此承认过失,在赔礼道歉的同时,答应免除他们50余元的餐费,并赔偿其300元。而鹿先生一家则要求除免除他们50余元的餐费外,还要赔偿其900元。店方不能接受他们的“天价”索赔,双方发生争执。鹿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围观群众有的支持鹿先生的要求和做法,有的则觉得他索赔数额太大,反倒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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