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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都三包,不喜欢可以退,这鞭炮能退吗?”家住东直门的石女士发愁家里的剩鞭炮无处可退。
石女士要和家人一起到南方过元宵节,便想把原本为正月十五准备的一堆鞭炮退掉,结果被告知卖给个人的鞭炮不能退。“现在要去外地,剩余的鞭炮放在家里感觉不安全。”石女士说,买鞭炮时还要了发票,可拿发票去找当时的销售点时,卖鞭炮的人却也称个人购买的鞭炮不给退。“过了十五就不能放了,不能总放在家里呀,这可怎么办?”
“放不完的爆竹能退吗?”昨天,记者分别在宣武区和朝阳区等六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询问,结果得到的回答是:不能退。摊主均表示,自己手头卖不完的鞭炮,要退回发货点也必须是整箱的,顾客零买的鞭炮不能退,顾客所退掉鞭炮的来源,许多摊主表示不放心。
对于个人手中余下的爆竹,北京市烟花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处长钱进表示,按规定从正月十六开始五环内不得再燃放,但是如果个人手中有剩余可以到五环外进行燃放。届时,销售点的剩余货品将被北京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并按货退款。
钱处长还表示,烟花鞭炮公司只接收销售点的整箱未开封的鞭炮,销售点在销售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出现,在提出退货前通过烟花鞭炮公司检查,只要没有问题就可以按原价整箱退货。但暂不接受个人手中的退货,市民可将剩余的鞭炮上缴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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