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容易令人神志失常,情绪燥动,达到高潮,就会拔拳相向,造成激烈的身体的冲动和较量。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打架”。打架是远古人类为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最为原始的方法,即不讲理,两拳相竞,力者称王,这种行为,早已被现代文明所禁止。
天津人好热闹,脾气也直。相声演员马志明表演的《纠纷》,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两位主人公就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派出所。相声段子取材于现实生活,我们走在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嘿,那边干起来了!”一传俩,俩传三,一会儿就一伙子人围观。他们拿打架当“西洋景”看。有时见打架者身手不凡,还要喊“好儿”助阵。尽管看完打架,一回头自行车丢了,他们也不放过这种热闹。如果架没打起来,他们便会如丧考妣、耷拉着脸喟叹:“真没劲!”——海湾战争有劲,他敢凑前吗?其实有时矛盾不是很大,打架双方却因有人围观而逞强斗胜,充英雄好汉。打人者固然扬眉吐气,被打者也要当“没事人儿”,目的是博得别人“挑大拇哥”,说一声:“有两下子!”还有围观的人,本来事不关已,可不劝解,也可远离是非之地,但这种人却要趁人之危,暗伸小手,揍他两下子。然后退出人群“嘻嘻”一笑,在心理上获得难得的快感。实在不该!
当街打架实在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行为,造成人群围观,既妨碍了交通,给其他人的生活造成不便,又有损城市形象。所以有不少市民认为对当街打架者,应该处以重罚。好在随着人们素质的提高,骂街的声音、动手的机率比以前已经小了很多。其实,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很多种,大家都互相谦让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是也舒服吗?(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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