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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当选为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的本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炳祥,12年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为人称道的业绩。
王炳祥40岁时任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检察长,一干就是12年。在这短短的12年里,静海县检察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2年连续立功受奖,共获得近60项集体荣誉,2001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4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王炳祥本人在2004年被评为“第五届中国优秀检察官”。他倡导建立的适合基层检察院特点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质量保证和评估体系,成为实现十年来“无错案、无判后申诉、无办案事故”的制胜法宝。
王炳祥一上任就在全院搞了个“廉政活动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全院进行讲评,互相查找一个月来有没有不廉洁的地方;紧接着是对全院办理的自侦、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回访复查;再后来就是廉政责任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这些制度的推行确实让一些人感到“不自由”,但是得到更多的是理解和支持。干警家属对王炳祥讲:“你们抓廉政,不但检察院得到好名声,我们的家庭也稳定,我们支持你!”
王炳祥还是一名“儒将”,十多年来,王炳祥有20余篇论文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撰写的《农村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获得“金鼎奖”。在他的带动下,静海县检察院掀起一股学习的热潮,改变了原来静海检察院法律专科学历以上的干警不足全院人员1/4的状况,现在全院55岁以下的干警已经全部达到了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并培养出本科生46名,2名干警参加研究生班学习。
有群众这样评价王炳祥:规矩。规规矩矩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这就是王炳祥的朴素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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