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发行商拒绝道歉
2月21日上午,在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栏目的主持下,霍元甲的后人霍自正先生与出品及发行商中影集团一名代表进行了通话,由于中影集团方拒绝赔礼道歉,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霍自正先生透露,昨天上午在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栏目的安排下,主持人张绍刚与霍自正先生及影片《霍元甲》的出品及发行商中影集团一名姓曹的经理进行了三方通话。在通话中,张绍刚询问了两方对解决此事的基本态度。霍自正先生依旧向对方表达了自己对影片的看法,他认为影片对于霍元甲有关生平及霍氏家族的描述严重失实,这对众多的霍元甲的直系后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因此他要求对方首先应该赔礼道歉,如果对方能够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停止侵权,可以同意进行和解,也不提出经济赔偿。中影集团的曹经理则认为《霍元甲》这部影片作为文艺创作,是允许虚构情节的,因此不同意向霍元甲的后人赔礼道歉。
据了解,昨天上午,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先生与代理律师杨仲凯进行会面。对于中影集团方面的表态,杨仲凯律师认为中影集团只是侵权方之一,他们的态度不能代表全体,因此他们仍会发出相关律师函。 律师解答大家的“焦点问题”
霍氏后人起诉《霍元甲》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连日来,不断有人对这一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很多天津人表示作为霍元甲的家乡人,如果不是霍氏后人起诉,他们也会认为电影里描写的那个滥收酒肉之徒的形象就是真实的霍元甲。也有一部分认为霍氏后人没有必要这么“较真儿”。
针对广大家对霍氏后人起诉持有的不同“声音”,杨仲凯律师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杨仲凯律师说,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诉讼,李连杰先生是一个具体的人,已故的霍元甲先生也是一个具体的人,名人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也都有自己的内心感受,也一样有自己的日常的行为、生活的空间。因此,在遭受侵权的时候,无论谁都可以提出诉讼。
对于是否所有历史上的名人之后遇到这种情况都可以起诉的问题,杨仲凯律师说,历史名人经过一定时间,他们的故事就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已经不为法律所保护了。而与这些不同的是,霍元甲是1910年去世的,他是一个近现代的人物,近代史上的一个爱国英雄,他的后代霍东阁,再往后数,霍文亭、霍自正先生,包括现在的孙子辈和外孙子辈的人,很多人都还健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明确规定是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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