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女友留宿公司宿舍,员工被公司罚款1.4万元。记者前日(22)获悉,该员工不服处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因缺乏证据而被判赔付员工7000余元的工资及补偿金。
据当事人杨某介绍,2005年4月19日入职深圳市清华茂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茂物),当年9月23日公司发出《关于杨某违纪处罚的决定通知》,对其罚款1.5万元,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理由是杨某未经公司批准,长期在公司宿舍擅自留宿异性朋友,处罚1.4万元;经常性在非上班时间用公司电脑打游戏、上QQ及非公务网站,处罚1000元。
前日下午,杨某对记者表示:“我来公司的几个月里,根本没看到不能带女友留宿的规定。”他称和两个同事同居一套三房一厅房子,“他们均有女友,却相安无事。”不服之下,杨某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航免费帮其打这场官司。
今年1月16日,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经查发现,该公司给杨某的处罚通知缺乏事实依据,当属无效,判该公司赔付杨某三个月的工资、拖欠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公休日加班费等7000余元。但该公司久拖不予赔付,2月17日,杨某申请南山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已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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