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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55岁老妪王某,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除了能帮人办理病退外,还能安排工作,她先后以请客送礼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12万余元。日前,南开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间,王某谎称系南开区政府工作人员,允诺可以帮助其朋友办理病退及安排工作,并以交纳相关费用、办事需请客送礼等为由,先后骗取11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2万余元。赃款均由王某用于赌博挥霍。去年9月21日被告人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巨额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王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鉴于被告人王某将诈骗的赃款均予赌博挥霍,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至今无法弥补,故本院酌情对其予以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研究室法官马志国表示,该法院审理的诈骗案中,多数是以能帮助解决工作问题为由,成功骗取被害人钱财,而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因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盲目相信他人,好工作要靠自己努力。如有人提供帮助时,一定要摸清对方底细,千万不能说嘛信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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