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报告我省天长市发生禽流感疫情的江苏省高邮市鹅农乔松举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截至目前仍未侦查终结。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005年12月6日,江苏省公安厅通报,因涉嫌敲诈勒索,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江苏公安机关于当年12月2日将乔松举依法逮捕。记者从乔松举律师孔维钊处获悉,截至昨天,尚未接到高邮警方关于乔松举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经侦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通知。今年2月初,乔松举被侦查羁押满2个月之际,孔维钊就乔松举一案曾与高邮警方联系,高邮警方以案情复杂为由表示对乔松举延长侦查期限。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昨天,乔松举爱人王秀兰告诉记者,近日,乔松举从高邮市看守所往家里寄明信片,表示很想家,并要求孔维钊律师会见。孔维钊律师就此与高邮警方联系,但高邮警方仍以此前乔松举所谓的“更换律师”声明拒绝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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