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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从规范制度入手,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制定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系列文件,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提供制度保证。
一、规范学习教育活动,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的机制
针对各类党员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要求,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集中辅导、个人自学、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网络教育、交流研讨、专题讲座、讲师团、事迹报告团、参观等有效做法,用制度和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规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活动,除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外,还要坚持做到“五个一”,即读一本书、讲一次党课、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和参加一次理论考试,使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35岁以下的党员和新党员,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党史知识和党的章程。对中心组学习、党课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了学习考勤登记、理论考试测验、书记批阅学习笔记、党委定期听取学习汇报、定期研讨交流等学习保证制度和辅助措施。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逐级制定了操作性、针对性比较强的具体措施,逐步组织实施,使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逐步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二、规范党员管理方式,构建党员分类管理的机制
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管理机制。一是对隶属关系未定的新建居民区,由附近的街道党工委管理;二是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个别党员,由街道、工商联、司法、人才等单位,分别编入就近的党支部管理;三是对商贸楼宇企业中的个别党员,由商贸写字楼宇党员服务站或附近的社区党组织管理;四是对社区物业公司中的党员,转入社区党组织教育管理;五是对各类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规定管理、联系、学习、考评的具体要求;六是对区属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明确规定他们要到居住地社区认领“第二岗位”,并把在“第二岗位”上的表现,作为评选表彰先进、考评“八小时”以外表现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定点挂钩联系,构建党员常年服务群众的机制
结合工作分工,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区直机关党组织,分别建立和实行了定点联系制度,明确了联系单位、联系时间、联系方式,要求长期保持联系,每年为联系点或帮扶对象办1至2件实事。规定各级党组织每年都要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对服务内容、主题实践活动等重新进行规范。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谈话、信箱、公仆热线、民情电话、政务邮箱、企业服务日、网上服务受理栏目等制度,及时解答和处理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在社区建立了以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岗为主体的服务日志、办实事台帐、服务热线卡制度。
四、规范评议通报程序,构建党内民主参与的机制
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专门制定了《河西区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把生活会的各个环节形成制度。建立了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党内重要信息通报、定期开展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受理、问题整改联席会等制度,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要进行党务工作述职。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开门评支”活动,每年组织1至2次评议活动,主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凡涉及党员发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等工作,采取传达、公告、上网等方式,向党内外公布有关的程序、条件、要求、结果,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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