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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就应当为公正而生
杜建军常说:法官来到世界上,使命就是主持正义。作为正义化身的法官,首先应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常说法律是条高压线,如果掌管高压线的法官被“高压线”击倒,有损法官形象不说,还会使群众丧失对国家法律的信心。所以,杜建军坚持在办案时始终做到洁身自好,确保自己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心。
每个法官都会面临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考验,杜建军也不例外。2003年8月,两个军队的单位因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被告本有理,但担心原告单位与法院有共同的上级,打起官司可能要吃亏,几次邀请杜建军到酒店“坐一坐”,受到婉言拒绝后,又趁他不注意,把一个装有10万元存折的信封悄悄放进他的抽屉里,杜建军发现后立即将钱退回,并严肃批评了这种做法。此时对方却说:“这钱是支援你们法院建设的。”杜建军说:“那也不行,法院经费再紧,也不可能花当事人的钱!”礼没送出去,被告很扫兴,推断官司可能会输。经过调查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当被告接到胜诉裁决时,动情地说:“今天的裁决使我们看到了法院的公正。”
2004年12月,天津市某税务局干部张某等人,酒后与驻津某部杨某在部队门口发生争执,该部队军务参谋赵某等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劝说张某无效的情况下,指挥战士强行清理现场,造成张某轻伤。张某多次到部队要求解决问题,没有得到圆满答复。随后,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将杨某起诉到军事法院,张某担心军事法院不能维护他的权益,通过熟人送来2000元钱的红包,被杜院长当场拒绝。天津军事法院很快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依法获得了两万元经济赔偿。
一起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的案件被移送到法院不久,杜建军的一位老领导就找到了他。老领导说,此案被告人是他的亲外甥,请求在量刑时给予减轻处罚。杜建军很为难,老领导对他不薄,但法律也在那儿摆着。法律不容有别的选择,伪造公章的战士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的当天,杜建军买了厚礼,登门看望老领导,在当面表示歉意的同时,详述了处理此案的法律依据,最终得到了老领导的谅解。
正如杜建军自己所说,军事法官头顶的是军徽,背负的是国徽,我们要以公正高效的审判让国家法律在军队得到正确实施。
杜建军感言
◇军事法官是我国法官队伍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军官,又是法官。
◇身为一名军事法官,只有开庭断案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我却不希望开太多的庭,希望更多的时间是在部队普法。我追求的目标是军中无案件。
◇我认为自己先是一名法官,其次才是院长,我应比他人承担更多的责任。
◇我最喜欢人们称我是一名军人,而不是一名法官。我希望自己每天围着战士转,而不是围着案子转。我愿用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精力,把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到战士中间。
◇每一个案子都有一个终结,而学习却永无止境。作为法官,只有刻苦学习,精通法律,才能把案件审清楚、判明白。
◇我认为,法官审理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才是审判工作的最佳境界。
◇我们当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法治时代,法律的正确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官,我就要做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法官。
◇建设一个学习型法院,培养一批复合型法官,是我任军事法院院长以来为之奋斗的目标。
◇作为军事法官,不能光会办案,还要有服务部队的本领。
◇军事法官怎样维护官兵的利益?一是依法秉公办案;二是努力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
◇军事法官不仅要全面掌握与工作、生活相关的国内法,还要熟悉了解与军事斗争相关的国际法。
◇有的战士入伍就带着涉法问题来了,快退伍了还没有解决。每当听到这些情况,我就焦虑不安。我要通过自己的劳动让战士感到部队的温暖,感到司法的关怀。
杜建军简介
杜建军,男,汉族,1961年出生,1977年入伍,1985年调入军事法院工作,1999年至今任解放军北京军区天津军事法院院长。他在军事法院审判岗位上,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为人民军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贡献。他深入基层为干部战士讲法制课,足迹踏遍燕山山脉和华北平原的军营和哨所,先后为基层部队培养法律服务咨询员28000多名。2001年他倡导在天津市各基层法院设立“维护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依法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他主动向官兵发放涉法问题“连心卡”,引导他们安心服役,走好军旅之路;他先后在《政工导刊》《中国军法》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他两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多次被评为北京军区“先进政法干部”“优秀审判员”和“全军优秀军事法官”。任院长以来,所在法院成为军队法院系统办案质量先进单位、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军事法院。
今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杜建军榜上有名。
记者手记
初识杜建军是因为第一次海湾战争的隆隆炮声。
当时,记者本人正负责《天津日报》“德与法”专刊的编辑工作,出于对战争中受难无辜的关注,决定在专刊上登载一些战争法方面的知识。经军内外专家引荐,记者第一次见到了杜建军。
当时刚到而立之年的杜建军已有14年的兵龄,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除了真诚,就是智慧,但仍使大学时学法律的记者产生了疑惑:16岁入伍,参军时学历肯定不高,军内外专家会不会走了眼?
事实很快证明记者的担心是多余的。第二天,杜建军就送来了《作战手段的法律约束》和《战时对敌国和平居民的保护义务》两篇文章,文笔流畅,观点严谨,堪称好文。两篇文章发表之后,杜又陆续给本报写了一些文章。
随后,记者了解到,杜是一个十分爱学习的法官,通过自学,先后取得了法律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并成为全法院第一个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他常说“案件有终结,但学习却永无止境”。能成为“法官十杰”,得益于他的不断进取。
杜建军,优秀的军人,杰出的法官,以自己非凡的事迹感动了军营的官兵,感动了我们大家。为了让读者一起分享我们的感动,记者全文照录“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组委会给杜建军的颁奖词:
心系十万官兵
铁马冰河入梦
他具有一流的断案能力
却把军中无案件作为目标
不为彰显才能
但求司法为兵
作为法官
他用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作为军人
他让官兵感受温暖
一半是铁血
一半是火焰
颁奖词说出了官兵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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