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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根据日前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的内容要求,市教委要求本市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办学单位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把手负责、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借鉴“非典”防治机制避免疫情蔓延,危害师生安全。
据悉,各学校卫生保健所在3月15日前开展对辖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和班主任的培训,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上岗的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必须责成专人负责监督教学场所、生活场所、学生宿舍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晨检制度。学校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疾病防控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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