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日前召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从今年开始启动建设生态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到2010年率先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生态区,到2015年把天津建成生态城市。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的重要一年,围绕2015年把天津建成生态城市,到2010年率先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生态城区的目标,起步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加快大港、宁河、西青、汉沽、武清生态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07年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力争有1至2个乡镇获国家命名。
巩固深化创模成果,实施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的蓝天工程,坚持蓝天工程监督管理网络及转办单制度,形成执法合力,重点组织对燃煤锅炉和扬尘污染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专项治理。实施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碧水工程,加大于桥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和引滦沿线巡查及监测频次,保障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参照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在重点行业企业或区域,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法和允许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积极推进汉沽营城等10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实施安静工程,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再创建19个“安静居住小区”。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继续发挥滨海新循环经济发展对全市的带动作用。加强城乡一体化生态建设,落实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保护和建设南、北两大生态环境区,构建五条生态廊道,建设若干生态组团。按照生态区、生态廊道、生态组团的有机连接、各具特色的新区生态构架,努力推动宜居生态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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