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为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竟持斧头杀死妻子,并将其家人砍伤。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31岁的被告人苏某某是本市人。苏某某与被害人李某自结婚以来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5年10月14日,苏某某之母为解决矛盾找到李某之父,但因言语不合发生冲突,致使苏某某的母亲胳膊骨折。苏某某对此怀恨在心。2005年10月18日晚,苏某某驾驶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本市东丽区某路东头等候李某。19时许,李某上夜班途经此处,苏某某上前将李某撞倒,随即持斧子朝李某头部猛砍数下。苏某某行凶后又窜至李某家中,用斧子朝李某弟弟头部猛砍,李某弟弟受伤后跑开。苏某某又持斧子砍向李某另一个弟弟,躲避中被害人被斧子砍中右腿。后两名被害人合力将苏某某制服。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将苏某某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被他人用斧头砍击头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李某的两个弟弟损伤分别为重伤和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