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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严了
考试难工作累收入低湖北减少千余法官全国流失2万
需要出台政策,吸引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生到基层法院工作
从不久前召开的湖北省人大会上获悉,近4年该省法院系统因种种原因审判人员减少1922名,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者仅568人。两者相抵后净减1300余人,呈负增长。
据了解,湖北省法官队伍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法官退休基本参照普通公务员执行,一些法官年近或年届60就退休了,这尚属“正常减员”。湖北地处中部,公务员工资并不算高。一些有专长的法官往往成为深圳、上海和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高薪、高位挖掘”的对象,法官“东南飞”越来越多。
2001年法官法修改后,只有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才具备当法官的资格,法官任职门槛加高。一位姓李的业内人士称,司法考试越来越难,湖北省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有500多人,其中还有许多是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士。然而,由于法官工作辛苦,还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使得一些已经任职的法官也选择了跳槽。例如,律师的工作比较自由,业务要求不像法官那么高,收入却十分可观,于是一些法官也改行当起了律师。2004年一年,荆门市就有5位法官脱下法袍,按照有关规定改当律师。湖北省高院一位中年法官说,当年和他一起来的同事,就有改行当律师的,两三年后房子、车子都有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后,本应成为法官的新生力量。但他们求职时一心留在大城市,不愿到基层法院工作,也制约了法官队伍的补充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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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全国地方法院人员流失近2万名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法院共有近30万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官约18万名。近5年来,除去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因工作需要正常调动以及被法院辞退、开除的人员之外,全国各地方法院人员流失数近2万名,其中流失的法官(包括助审员)约占现有法官人数的7%,占全部离开法院人数的73%以上。
另据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近800万件,比1995年的600多万件增加了30%。在有些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都以超过30%的速度递增。但是,1995年以来人民法院的编制不但没有增加,在机构改革以后反而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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