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3月14日上午,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宣布成立,它标志着天津港港口国监督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检查站的建立,是天津海事局应对天津港口经济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高船舶安全检查质量,建立政令统一、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PSC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港口国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是一个国家对在其领海和港口内的外国籍船舶状况和船员开展履约检查,确保进入我国水域的外籍船舶在构造、设备操作和配员方面符合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相关公约中的有关“监督”条款赋予了各缔约国对外国籍船舶进行检查的权力。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将为提高港口国监督能力,提高天津港国际化水平,塑造天津港良好的国际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批准或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几乎所有重要的公约或议定书,并忠实地履行着这些国际文件下承担的义务。同时,我国也是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的成员。港口国监督检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查依据的技术标准是相关国际公约中的强制性规定,包括《1974年国际海上安全公约及其议定书》、《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案》、《 73/78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1969年国际吨位丈量公约》、《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国际劳工组织147号公约》等。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国监督工作,交通部海事局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这一指导意见,天津海事局率先组建了船舶安全检查站。
天津海事局船舶检查站除了实施港口国监督外,还分担着对中国籍远洋船舶的检查任务,将成为该局专业执法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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