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发帖:“陪酒请找我”
前日晚,某著名网站论坛上,出现这样一则自我推荐的帖子:本人是天生的饮酒狂,一次可以喝下两瓶45度的白酒、数瓶啤酒。因为有这个能力,所以我决定发挥潜力。如果您的应酬较多,且不胜酒力,请找我吧!……只要您肯付出一定的报酬。本人联系方式:QQ号359665***。
新闻直击:陪酒人在天津
按照帖子上的QQ号码,记者与陈熙取得了联系。陈熙说,他从事陪酒工作已两年有余。自从他在网站上发出了帖子,已经有3家公司和他联系,希望他能成为其公司专业的陪酒员,为公司服务。陈熙透露,目前他正在与其中一家公司协商报酬问题。
据了解,陈熙是天津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西城区某电脑公司做业务。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长春谈业务。陈熙发现,谈业务并不单靠公司的实力,还要看饭桌上喝酒和周旋的本事。正由于他的能喝,最终,让两家公司的经理心服口服,签了合同。回到北京后,电脑公司几乎所有的对外宴客,陈熙都会被安排出场,以酒公关,一些在酒桌上和他拼酒输了的人,最终都和公司签下合作书。
医生警告:喝酒过量引发肝癌
人体分解酒精需要酶,而这两种酶是由肝脏产生的。肝脏是解毒器官,95%的酒精由肝脏解毒代谢,肝就成了酒精的最大受害者。另外,酒精摄入过多,也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心脏血管、胰脏等造成影响。
专家警告:陪酒丧命难算工伤
有社会学家表示,陪酒职业的出现为某些个人或单位在人际交往中出了力,陪酒人帮助某些个人或单位获得了一定的利益和好处,但陪酒这种职业并非合法。
本市穹天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给记者讲述了一个真实案例。本市某私企单位业务人员李某,在一次洽谈业务宴请客户时,因喝酒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某的家人要求李某所在的单位按照工伤对待,但其单位以“李某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喝多少酒属其自愿”为由,拒绝工伤赔偿。目前,这起官司仍在审理中。
张律师表示,陪酒只能算作“民间行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作。陪酒前,单位和陪酒者并没有签订某种协议,因此,陪酒者的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陪酒过程中,一旦出现像李某那样的意外,责任不清。张律师奉劝从事陪酒或即将要从事陪酒的人,不要拿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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