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和其女友先后冒充国家统计局、国家教委、北京某高校等多家单位工作人员,以帮助高考生办理高校入学资格和办理到北京工作为名,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现金高达29万余元。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对这名男子和其女友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4年,其女友也被判刑8年。
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间,被告人田浩(化名)对外谎称自己是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所工作人员、国家教委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某高校驻天津招生办负责人,以此身份骗得被害人孙某某等2人信任,并编造能将孙某某妹夫调往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某大学工作的谎言,骗得孙某某人民币7.66万元,以帮助孙某某及其孩子安排工作为名,多次在本市东丽区骗取被害人现金4.12万元。同年4月,田浩又以同样身份骗取被害人魏钟(化名)信任,并利用类似手段骗得现金9万元。
同年7月至8月间,田浩伙同其女友刘英(化名)通过魏钟认识了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等3位高考生家长,田浩、刘英再次编造谎言,骗取3被害人现金13万元。
利用高校招生录取行骗常见手段曝光
冒充高校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诱骗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受骗。
混淆教育形式拐骗: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拿到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才知道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
利用低分高录哄骗:骗子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低分考生上到一类、二类本科和专科,由冷门专业调到热门专业,借机诈骗考生及其家长钱财。
谎称内部指标诱骗:伪造文件、印章,持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某些高校“内部指标”,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才能拿到录取通知书,他们往往拿到定金后就逃之夭夭。
自主招生瞒骗:一些招生骗子利用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只要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凭借定向招生诈骗: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收取所谓“定向费”。
检察官提醒:考生和家长要通过正当渠道了解招生信息,不要轻信中介及个人的宣传。考生和家长发现招生骗子,应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