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奢侈和消费攀比已成为一种消费怪胎,尤其在倡导理性消费的今天更显得格格不入。也许正是从这方面考虑,我国将从今年4月1日起对高尔夫球及球具等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国家利用税收来调控消费品可能有它的逻辑:既然你奢侈消费,我就对高消费行业和商品征消费税,一可以增加国家税收;二可以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
单从这一层面上看,对奢侈消费品征税不失为一举两得的办法。但是,笔者以为,如果不能触动某些高消费背后的“腐败之源”,仅把这个“宝”押在消费税上难免有“避重就轻”之嫌。
消费税税制能够调节正常意义上的奢侈消费,但却无力“管辖”某种非正常的“另类消费”。试想,经常进行高消费的有几个自己买单?恐怕消费场所和享受高消费的人最清楚这其中的“猫腻”。没钱的消费不起,有权有势的不用花自己的钱消费。由此可见,不铲除官场和商场中的腐败因子,政府不能制止官员们的“变相消费”,不能规范市场竞争中的“暗箱操作”和“潜规则”,仅想用税收调控来引导、遏制“鱼龙混珠”的高消费,只能是“舍本逐末”、“掩耳盗铃”,甚至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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