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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葬礼至少1万元
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站要花多少钱?
广西北海市的凌先生为一位亲人操办丧事,在殡仪馆里的开支为6470元,墓地花费约为8000元,管理费50元/年。
而在北海,工薪阶层的月薪在600元至800元之间,丧葬费相当于一个普通劳动力的全年收入。
如果是北京,在城八区医院过世者,运尸费需200元,中档寿衣1000元,整容200元,中档告别厅1000元,普通的火化费380元,中档骨灰盒约1500元。骨灰最多只能寄存3年,之后必须进入公墓了——市属公墓的最低价为6000元。
“无论在哪里,一场稍微体面点的丧葬,成本至少是1万元。”一位殡葬业人士说。
殡仪馆也曾推出各种档次的服务以满足不同需求——上海提出600元办丧事;广州是千元办丧事;四川内江市某殡仪馆的刘先生称,在他们那里300元就能解决基本服务:有农民开拖拉机运尸到殡仪馆,选择最低档的火化160元,装入一个几十块钱的坛子后带走。
“从众心理加上传统的厚葬观念,人们往往不会选择最低消费,”民政部门的一位官员说,“消费者从一时的感觉出发,觉得这个行业是暴利的。”
但这个观点受到了凌先生等人的反驳。“面子并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他说,“关键在于,一个体面的殡葬是否真值这么多钱?”
暴利藏在骨灰盒和墓穴里?
一年前的清明节,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殡葬服务业有暴利,但集中在大城市。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姜晓刚也曾对央视表示:骨灰盒的价格很高,是300%的利润,还包括寿衣。另一些媒体引述自揭黑幕的老板的话:殡葬业利润可达1000%-2000%。
在中国,运尸、火化和寄存3项服务的收费由物价部门决定,所以,由市场调节价格的殡葬用品和墓穴利润空间最大,一些殡仪馆一度依靠出售骨灰盒为生。
曾为北京某殡仪馆供货17年的骨灰盒销售商张先生,为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
一个汉白玉整体雕刻骨灰盒,采自四川雅安的石料毛坯,原料成本300多元,雕刻3天,磨砂4天……加起来的成本约900元左右。卖给殡仪馆的批发价一般1100-1200元,而摆到殡仪馆后,价格顿时飙升到2800元,这还算是“良心价”。
“越是高档的骨灰盒利润越高,在市场上售价3800元的红木骨灰盒,到了殡仪馆内价格跃到6000元。”他补充说。
既然殡仪馆出售的骨灰盒中藏有如此的暴利,消费者是否能够选择“外带”的方式?
本报记者对多家殡仪馆进行调查,有些地方虽未禁止“外带”骨灰盒,但又明示:若要在该馆寄存骨灰,就必须在馆内购买骨灰盒。
“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骨灰盒商人张先生说,“就像在西单买了衣服,却不能穿着在王府井走路。”
而公墓领域的利润更为丰厚。如果按面积计算,它的价格已经远高于房地产平均水平——1亩地大约可造墓300个,每个可售价5000元。另据知情人透露,民营资本进入某些公墓,至少每亩地需上缴2万元左右“管理费”,这些成本最终要加在消费者身上。
据民政部披露,2004年,中国火化遗体436.9万具,按平均每人最低消费1500元人民币计算,中国每年殡葬行业的市场经营额约65.5亿元。而《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殡葬事业收入达75亿元,盈利总额10.98亿。一位杭州老板在全国各地进行6000份问卷调查后统计,殡葬中介利润丰厚。仅以杭州市为例,每年火化遗体2万具,按3000元/人算,每年纯利润可在2500万-3000万间。
暴利来自行业垄断?
舆论则把殡葬业的暴利归结为行业垄断、缺乏竞争造成——“大权”依然握在公办殡仪馆手中。
“但民政部从未限制非公资本进入殡葬领域。”民政部社会事务处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称。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只规定了建设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设施须报经民政机关批准。
“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稀里糊涂地垄断了殡葬,老百姓也是稀里糊涂地接受了。”长沙民政学院殡仪系教授王夫子分析。从1950年代开始,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中期。
民间对这个市场觊觎已久,还包括外资——美国殡葬协会的一位负责人曾对会员们说:“你们要把眼光瞄准中国,那里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但1990年代后期,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改变殡葬业暴利局面。对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也感到困惑:“现在50%以上公墓经营已经放开,100多家殡仪馆也采取了个人办以及个人和民政部门合办的方式,但殡葬服务高价问题为什么还比较严重?”
1997年,商人孙向明投资110万元创办全国第一家殡葬中介机构——“积善堂有限公司”。还未正式营业,当地民政部门的执法车即开到门口,拿着封条查封了公司,连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也被扯掉。
孙向明觉得很冤:公司法里规定特殊行业需要前置条件——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但不包括民政项目。他去申请营业执照时,工商管理部门也顺利批准。何况,他的公司不会和公立殡仪馆形成竞争——他主要开展前期服务,不销售最能赚钱的骨灰盒,更不涉及墓地。后来在法庭上,当地民政局答辩说,“积善堂”的服务大部分是殡葬行业中能产生盈余的服务,而艰苦、赔钱的工作却扔给了政府。
“其实就是缺少一纸审批。”孙向明说。
1998年2月,工商部门给他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竟变成“婚礼设计”,由“白色服务”改穿“红妆”。
第一家民营殡仪馆也是命运多舛。总投资达3000多万元的“天渡殡仪馆”开业后,就因“非法”被叫停。2003年12月25日,天渡殡仪馆强行营业,然而当地各医院不准死者家属将遗体送往这家殡仪馆。最终,国家的政策占了上风——2004年4月3日,民政部就天渡殡仪馆建设项目问题的答复函,对其持肯定态度,民营殡仪馆终于取得合法身份。
“天渡殡仪馆事件,让民政部门遭到强大的舆论压力。”一位民政部前官员对本报记者称。所以,有专家分析:民营资本的介入只是从表面上打破了垄断,但由于多年的“积累”,整个行业需要理顺的地方还有很多。
另有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大多公营殡葬单位只是退出利润相对较低的领域,比如殡仪服务和花圈、寿衣等殡仪商品销售;即使完全退出骨灰盒市场,尚有利润更高的公墓项目。
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张洪昌介绍,目前全国的殡仪馆仍以公营为主,约占80%。而公墓中民营、公经平分秋色。虽然这位人士否定了垄断之说,但据了解,民营公墓其实多采取联营方式。据新华社报道,一些民营墓园甚至与国有墓园形成联盟。
政府应回归本位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对《人民日报》记者称,现有的殡葬管理体制既有缺位又有越位,“就相当于运动员同时是裁判员,现在各地的殡葬管理处就设在殡仪馆内,占人家的编制,拿人家的工资,如何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他进一步表示,要推进改革就要牺牲部门利益,民政部门要跳出这个利益圈,更多地考虑国家利益,更多地承担监管的职能。这是改革最大的障碍。
殡仪馆收费不规范一度为老百姓所诟病,甚至进入消费者投诉热点。近几年,各地进行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大量的收费项目被清理,价格也普遍大幅下降。新华社的报道说,现在丧户的总体殡葬费用在市场竞争中趋于合理,比改革前下降了40%以上。
上世纪90年代,公墓进入大发展时期,兴起了塔葬陵园的建设高潮。与此同时,一些塔葬陵园实施了非法传销,一些地方政府则大量批地,侵占耕地。民政部多次发文,要求禁止非法公墓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销售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
一方面是一些合法的民营殡葬企业受到排挤,另一方面黑殡葬却大行其道。在各地,非法运尸车和黑殡葬中介人员出没于医院重病室和殡仪馆,号称“一条龙服务”、“有熟人”,一次性收取高额的费用,然后到殡仪馆在按照最低的标准为丧户选择殡葬服务。
黑殡葬给人们带来的不仅是高额成本,也给悲痛的亲人带来精神上的打击。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抢尸、抛尸的恶劣事件。2006年3月1日,因谈不妥价格,一病逝老人在沈阳某医院门口遭“黑殡葬”抛尸。
维护秩序的责任,显然应当由政府承担。3月3日,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向公众公开道歉,处理相关责任人,并着手开展整治工作。
王夫子认为,殡葬行业根本就不是“放开”或“不放开”的问题,而是如何实现“有序放开”的问题。
张明亮还谈到,只有理顺体制,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作用。所谓理顺体制,他解释说,就是要将行政管理和具体提供服务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但范英对部门立法不抱希望,“要想真正搞好,就应该放开让别人研究。”范英领导下的广东社会学会在国内率先提出殡葬立法问题。
媒体惊呼“死不起人”。作为公益事业的殡葬,再次受到苛责。
这几年每逢清明,殡葬业屡遭舆论的“狂轰滥炸”——“垄断”、“暴利”、“混乱”…… “公益事业”被冠以各种恶名。
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洪昌说,“仅从局部、某一现象就推断整个行业是暴利,不够严谨,有失偏颇”。在2005年3月之前,张洪昌的身份是民政部社会事务处处长,殡葬工作在其管辖范围之内。
但是他也承认,如果殡仪馆骨灰堂对外带骨灰盒的限制放开,那骨灰盒的价格肯定要唰唰地往下掉。
殡葬行业的垄断并非稀里糊涂,而是出自其生存的需要。张洪昌认为,国家推行殡葬改革,付出巨大的成本;而之后财政分灶,压力转移到殡葬机构身上。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4年,全国殡葬事业支出约90亿元,而财政补贴仅有4亿多元。
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殡葬行业经历了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直到自收自支的过程。作为事业单位,它直接介入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而作为产业,它是公众心目中的公益事业,担负着国家殡葬改革的重任。
广东省社会学会会长范英则反问:“但是如果不存在暴利,为何死死不放开?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2月28日,深圳殡葬用品超市悄然开张。它再次为特区赢得了“改革者”的名声——“由政府主导、殡葬用品生产厂家进驻殡仪馆直销的经营模式,是中国首创。”深圳殡葬管理所所长陈海云说。
“暴利说法以偏概全”
访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民政部助理巡视员张洪昌
3月15日,本报记者就殡葬业暴利问题采访了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民政部助理巡视员张洪昌。
记者:你对深圳殡葬超市如何评价?
张洪昌:它的开业是一件好事情。产品有了高低优劣之分,可以自主选择,增加了透明度。
其实原来殡仪馆的骨灰盒种类也很多,大多数是经过行政主管部门采购的。而超市的做法等于把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与殡葬服务机构销售两个环节做了调整。过去行政主管部门采购让一些厂家把东西拿过来,搞招标、选择,然后再摆到殡葬服务单位出售。现在干脆就一步,让老百姓直接选择。
记者:很多人称殡葬是暴利行业,你如何看待?
张洪昌:仅从局部、某一现象就推断整个行业是暴利,不够严谨。
这个行业是政府创建的行业,绝大部分殡仪馆是国家事业单位。中国政府从1949年建国初期就开始投入,花了将近60年时间,有人算过这个成本吗?计算某个行业是否暴利,你要比较它的投入和实际收入,还需要计算行业总体利润。
公众把高消费都推到殡葬单位身上是不客观的。一个消费者选中某款骨灰盒,他可能想,我的父母亲一生勤俭,而且我的能力有限,买个700元的就可以了。但同事、亲友会说,人家买了一个几万元的。他面子上过不去,就买贵的了。这是从众心理,不是服务单位的问题。货架上有几十种、上百种价格,为什么不去选便宜的?
记者:如果不是暴利,那利润率到底有多少?
张洪昌:整个行业?每个地方经济状况、发展水平不同,殡葬消费水平是不同的,还要保证它的公益性,利润率需要精确计算。
目前,政府在核定殡仪馆价格时给的利润空间是比较小的,甚至是保本运行。作为自收自支的单位,运尸、火化、保管这三块,不挣钱甚至贴钱。而设备要折旧要改造,公众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这些都需要投入。
现在的问题是谁投入?有的地方有难处,中央财政更没有,除了沿海地区外,很多地方的火葬场要自筹资金进行设施更新改造。而殡仪馆就通过开展其他殡葬服务来弥补不足。所以要说纯利润有多高,需要进行一番周密的数据分析。
记者:也有人说这个行业是半垄断状态——国家没有限制社会资本进入殡葬业,但实际操作中,民政部门有一些审批权,可能偏向于保护其下属的殡仪馆?
张洪昌:对此,相关条例规定很清楚。这不是民政部门,而是同级政府作出决定——根据需求情况设置服务单位。我认为,多数地方不存在保护问题。而对部分违规地区,是地方理解法律法规不准确,贯彻执行不好。
记者:从中国情况看,一般是一个县市只有一个殡仪馆。另一些国家,每十万人就有一个。有了竞争,服务和价格就会更有利于消费者吗?
张洪昌:20万-50万人拥有一个殡仪馆比较合适。目前,全国2880多个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只有1600多个殡仪馆,还满足不了公众的丧葬需求。但价格的高低应该从服务质量上看,质量高,老百姓愿意多花钱。
记者:随着改革的加深,作为事业单位的殡仪馆,有没有可能成为企业?
张洪昌:这个问题是让我“冒险”。
我个人认为,中国确立市场体制之后特别是“入世”以后,政府两大任务比较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务服务产品的提供和组织。殡葬作为公共服务业,继续由政府直接包揽是不妥当的。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多样性要求越来越突出,需求是无限的,政府的提供能力有限,不可能是自己投资,让公务员直接经营。政府有责任提供公共服务产品,首先应该是组织社会力量来提供,包括中间部门和私人部门,政府的责任是尽快明确自己的监管任务,管到哪里,管什么,保证服务市场的有序良性运行,维护老百姓的殡葬消费权益,保护殡葬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政府应该考虑的核心。
解放之前,殡葬这个行业是不存在的。我们的政府用了将近60年的时间建立和规范这个行业,任务应该是完成了。政府应该尽快回到监管者的角色中来。
记者:能否再从文化角度分析殡葬“高消费”?
张洪昌:殡葬是一种“解负”。
中国传统文化讲,忠孝不能两全。今天的儿女大多在外奔波,不能守在父母身边。所以老人去世时,他们会极为难过——这就是一种负担。还有某些人一生不孝,这时候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对不住老人。怎么弥补,这也成为一种负担。
那么,怎么才能体现这种心境?只能通过送老人的形式实现,由此要求提供最好的服务,以最高的规格,有什么礼仪都愿意用。
在某殡仪馆,一个台商出价45万元办丧事,殡仪馆不敢接。因为提倡节俭办丧事。他们请示了上级,有个副局长比较开明:作为给老百姓提供服务的单位,我们应该有这种能力,满足人家的需求。
所以我说,价格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
深圳欲以殡葬直销模式终结行业垄断
竞争“最后一站”的生意
没有人愿意光顾这里,但似乎也没有谁能逃脱此类服务。
2月28日,深圳殡葬用品超市悄然开张。它再次为特区赢得了“改革者”的名声——“由政府主导、殡葬用品生产厂家进驻殡仪馆直销的经营模式,是中国首创。”深圳殡葬管理所所长陈海云说。
超市位于市殡仪馆大门西侧,羽毛球场大小的活动平房被划为5个区域,中间3家出售骨灰盒——两家卖陶瓷、玉石料的,另一家的产品是红木料质地。在超市的进门处,是寿衣陈列区,还包括头、脚枕及寿被。最靠里的陈列区则是深圳某公司设立的“港澳台专柜”,出售高档香烛、纸箔、冥币等殡葬用品。
“我们投入了几十万元,对超市的软、硬件进行包装。除了统一购置的超市货架外,每个陈列区都配置一个精美展板,主要是厂家的简介和丧葬文化知识。”陈海云说,“因为场地有限,目前只引进了5个厂家入市,加上殡仪馆自己的‘自选商场’,初步形成了竞争。”
“自选商场”设在殡仪馆服务大厅内,货物品种、陈列方式与超市相差无几,只是柜台上一款28000元“天价”的骨灰盅比较抢眼。和超市的冷清相比,占有地利的“自选商场”显得忙碌一些。“因为超市刚开,现在对我们的业务影响还看不出来,但以后就很难说了。”商场负责人郭锦棠称。为了竞争,陈海云下调了“自选商场”里骨灰盒等部分殡葬用品的价格。
“比如这款4260元的米黄玉龙凤吉祥骨灰盒,‘自选商场’原价8000多元,”江浩(化名),其中一个厂家的业务代表说,“以后销售量上去了,我们的价格还能有较大的下降空间。”
但另一些用品的价格并未像期待中那么廉价。超市中的骨灰盒大多是2000元以上中高档的,仅有一款268元的低价陶瓷骨灰盅,“还有一款50元骨灰盅没有拿出来,怕降低整体档次。”江浩解释说。开业以来,他的柜台销售额只有1万多元,而每月租金却要2000多元,但他表示要坚持下去,因为“这是一种有前景的销售模式”。
让别人分自己的蛋糕?
陈海云出任殡葬管理所所长还不到一年,他说,开超市是在家门口培养对手,来分本属于自己的蛋糕。
超市开张的同时,市殡葬管理所在门口设立一个墓园咨询点,引入3家经营性墓园——包括民营的、合资的,与殡葬管理所下属的吉田墓园“打擂”。而在此前,只有吉田墓园独家经营殡仪馆的业务——骨灰盒与墓地一度被认为是殡葬业中利润最高的项目。
但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留有“杀手锏”:市殡葬管理所对超市5家专柜进行了参股,并享有分红权。但不直接经营有关专柜,因此不同厂家之间形成一种竞争关系。“我们不能一下子退出这个市场,因为改革需要循序渐进。”刘润华解释说,“既要照顾到殡葬管理所200多名员工原有的利益,同时,殡仪馆每年处理无名尸体亏损600万元,加上火化、运送尸体、骨灰存放3个环节的亏损,每年共计有1300多万元缺口,这些需要殡葬用品的销售收入来平衡。”
深圳超市开业之前,各地也曾出现多种形式的“殡葬超市”。但这些殡葬超市多数是由殡葬管理部门自己开办——只是变换一下货架形式,并未形成市场竞争。
另一类则是民营资本高歌猛进,独立投资经营。但大多遭遇各方利益狙击,最后折戟沉沙。2004年,成都一位民营老板斥资建成4000余平方米的殡葬超市,推出“集中打丧火”服务,但不久即遭不明身份者袭击,被迫停工,此后3次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均受阻。
所以,在刘润华看来,深圳模式是选择了一条较为现实的改革路径。“随着这个市场逐步发育成熟,殡葬管理所会慢慢退出。”他说,“改革既需要一定前瞻性,又不能跑的太快,要循序渐进,否则会适得其反。”
破冰之旅:从最低消费到殡葬超市
“改革”始于2004年。对殡葬业来说,这是困窘的一年。国内一家知名媒体在选“十大暴利行业”时,殡葬业首次列入其中,并居第三位。“殡葬暴利主要集中在寿衣、骨灰盒、墓地等少数环节上。”殡葬研究专家、上海理工大学乔宽元教授说。一些业内人士不断抖出黑幕:“殡葬的利润可能超过300%,甚至高达1000%。”
身为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所长的陈海云,对殡葬服务收费高也深有体会。他父亲去世时,整个葬礼花了约4万元。更让他吃惊的是,某墓园的一块墓地3平方米标价12万元。
在人们的印象中,殡葬业是由民政事业单位独家经营。事实上,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民政局“殡葬专营”的规定。条例中只有规定建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设施”由本级政府审批。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民政部门的“前置审批权”被取消。目前,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基本对私人放开,但不能涉及火化环节。专家认为,这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焚尸灭迹。
2004年4月和2005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举办了两届“殡葬用品采购会”,试图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而在2004年1月,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推出了699元的“最低价殡葬服务收费”,同时允许老百姓自带殡葬用品入馆——此前,外购的骨灰盒、花圈等不能带进殡仪馆火化场。
“无论是低价服务,还是公开招标采购,实质上都没有打破垄断经营。”刘润华说,“所以,市殡仪馆一直占着销售的大头,办丧者缺乏选择,它还是处于半垄断状态。”
2005年9月,深圳市民政局召开“民政论坛·殡葬专题”研讨会后,“殡葬超市”的想法开始实践。根据《殡葬用品超市进驻生产厂家准入条件》,“考察小组”选择了苏州姑城红木厂等5个专业厂家。经过4个多月的筹备,殡葬超市正式开业。
改革:要审批还是要监管?!
陈海云目前有两个头衔:一是深圳心安殡仪服务公司总经理,年薪15万元;同时,他又是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所长,一位“副处”。“公司与管理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陈海云对此并不隐瞒,“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作为市民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市殡葬管理所既要承担殡葬管理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它又控股经营殡葬用品超市,尤其是经营自己的“自选商场”。
2005年,市民政局意识到这些问题,决定将业务科和宣传科从殡葬管理所剥离出来,并在民政局内设立殡葬改革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殡改管理工作。
“殡葬管理所的角色一直很模糊,它同时具有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三重属性。”刘润华说。他希望在今年起动的深圳事业单位改革中,市编制办能把殡葬管理所纳入试点。
1998年,上海市率先实现殡葬管理体制的改革,让殡葬管理处与公营殡仪馆摆脱了隶属关系,管理处真正专注于行业管理和规划。而管理者的开支,来源于殡仪馆上缴的“管理费”。
“但上海的经验很难复制,因为国家对管理费的征收已日趋严格。”时任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处长的朱金龙说。这位中国殡葬协会的副会长期待更彻底的改革——如果殡葬管理部门纳入政府编制,其地位和经费都可迎刃而解。
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曾将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但新“条例”最终没有出台。业内人士分析:各地殡葬行业的发展状况、经济环境、风俗习惯的差别,决定了新条例修订的艰难。
朱金龙曾多次参加殡葬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会,感受到了“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观点上的迥异,尤其集中在对审批权的改革上。在要审批还是要监管的选择中,大部分地区流露出对审批权的留恋,提倡重监管的声音曲高和寡。
本报记者了解到,修订多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已由民政部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如果顺利的话,可能于今年10月颁布。
新条例的亮点,是明确民营资本的合法地位,以及配套的“准入”办法。去年11月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新条例规定除了火化具有公益性质,殡仪服务全部放开,公民、法人、组织,只要符合行政许可条件,都可以从事殡仪服务,“这不仅是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也是国务院依法行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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