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冒充部队后勤处军人,以处理便宜食用油为由,将20桶装有大量水的假冒食用油卖与他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任某、赵某与武某(未在案)均系四川省南充市人。去年9月间,三人预谋行骗,并为此购买了仿制军装,制作了假军官证,武某还准备了内有隔层的油桶。同年9月24日,任某、赵某身着仿制的军装来到本市东丽区兴耀市场内,二人以部队后勤处理便宜食用油为由,取得了一家油业批发部负责人边某的信任,将20桶上部装有少量食用油,下部装满水的假冒油卖给边某,骗取边某购油款1.6万余元。顺利得手后,二人又伙同武某以同样手段在津南区何庄子批发市场再次行骗,正在三人施行骗术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赵某伙同他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骗取他人人民币1.6万余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予以处罚。鉴于二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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