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陈春龙(左)与北京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京成立对日索赔将开始国内诉讼
筹备了十几年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今天在北京挂牌成立,今后,中国民间的对日索赔将开始在联合会的协调引导下规范运作,对日索赔的国内诉讼也将开始进入程序。
中国民间的对日索赔是现任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于1990年提出的,他认为政府赔偿和民间索赔是两个概念应当允许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此后,经过十六年的努力,花冈劳工诉讼案、山西“慰安妇”诉讼案、平顶山屠杀幸存者诉讼案等25起民间索赔诉讼陆续在日本提起,还没有一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胜诉。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陈春龙表示,25起诉讼中有4起属于部分胜利,有的是法院认定了侵略事实,但认为诉讼时效已过;有的是侵略事实和诉讼时效都予以认定,但被上级法院无理由驳回;还有一种情况是调解结案的。
鉴于在日本提起诉讼索赔屡屡受挫,童增表示,联合会今后将推动受害者在国内提起诉讼。据悉,目前已有5家律师事务所和联合会签订了协议,成为对日索赔国内诉讼的法律援助单位,他们将首批代表田春生、张瑞和等二战劳工在国内提起诉讼。
陈春龙今天还分析了国内诉讼的可行性。他说,不论是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还是战争法、赔偿法看,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提起国内诉讼都是符合法理的,法院应该受理。
记者今天还了解到,对日索赔的劳工案件将主要起诉在中国境内有分支机构的日本企业。据统计,有多家日本企业包括鹿岛建设、三菱材料、住友金属等曾经强掳中国劳工,而日本侵华期间受害的中国劳工共有四万多名。此外,慰安妇案件、遗弃化学毒剂泄漏等案件如何进入国内诉讼程序,律师团正在研究中。
-对话童增
对日诉讼国内审判应更公正
对日索赔由在日本提起诉讼到要在国内打官司,是基于什么背景?在中国提起诉讼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日本相关方面不理会在中国进行的诉讼,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
日法庭未能做到公正
记者:民间对日索赔在中国提起诉讼,是何时提出的?为什么一直没有实现,其中的困难在哪里?
童增:1990年,我在提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时,就有在中国起诉日本的意向,但后来因方方面面的原因没有操作起来。1994年,小野寺利孝等日本律师找到我,签署了代理协议,从而拉开了在日诉讼的序幕。后来,在日诉讼不断败诉,一些人又提出过回国起诉,但影响都不是很大。2003年9月18日,我作为中国劳工证人赴日,在日本札幌法院出庭时,深切感受了日本政府辩护律师的强辞夺理和日本法院的不公正。在毫无悔改之心的日本右翼势力影响下的日本法院里,我们赢得官司的可能性非常小。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和精神,对日索赔诉讼不仅可以在日本提起,也可以在中国提起。因此,我再度提出在国内起诉,并受到大家关注。
记者:十几年来,在日本进行的劳工、细菌战、化学武器等官司,给我们今天索赔留下来的经验和教训是什么?
童增:经验教训很多,关键是如何对此类官司进行调查取证,如何拿出让法庭信服的证据。另外就是,尽最大努力让那些适格的原告,即那些为数不多、尚在人世、年已古稀、体弱多病的二战受害者,能够自主地表达他们的索赔要求,进行证据收集和保存,并及时依法指定其索赔权利的承继者。相信国内法庭更公正
记者:国际上,战争受害者提出的索赔一般是在受害者所在国提起,还是在战争发动的国家提起?
童增:从已发生的诉讼看,在战争发动国提起索赔诉讼的较多,在受害者所在国提起的也有。
记者:在民间索赔问题上,我国司法界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童增:在国内提起对日索赔诉讼,是一个崭新的问题,然而是有法理依据的。中国法院完全拥有司法管辖权,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并完全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建议中国立法或司法机关考虑出台明确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以利于中国民间对日诉讼的进行。
记者:在中国提起诉讼,对战争受害者是否更有利?
童增:实际上,在公正公平的法律原则上,无论在哪里提起诉讼,其胜算的几率应都差不多。但问题是,日本政府在对待侵华历史上不道歉、不赔偿、不认账的态度,使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官司在日本法庭很难获得公正判决。另外,目前要求索赔的受害者主要是老百姓,他们没有太多费用来索赔,而在日本诉讼所需的巨额费用,是大多数受害者及其家属不敢想象的,这让大多数受害者因此没能赴日进行索赔诉讼,使立案数量受到限制。中国是二战受害国,对战争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有切肤之感。而中国的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会让中国法庭在对待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上,有可能作出更客观更公正的判决。日方不到庭不影响诉讼
记者:诉讼在国内提起,会不会出现日本方面不应诉的情况,现有国际法律和中国法律是否对它有约束力?
童增:按照通行法律规定,不应诉可传唤,传唤不到,可缺席判决。
记者:已死去的二战劳工,其家属或朋友能否代为诉讼?与幸存者本人相比,他们的诉讼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
童增:为已去世二战劳工代为提起诉讼的适格的原告,应是其直系亲属,或劳工生前指定的承继者。
由这些适格的原告提起的诉讼,与幸存者本人提起的诉讼,在程序上没有区别。
困难在于,他们不是受害者本人,在言辞陈述、证据提供、证据辨认等关键环节,有可能处于“有理难说清”的境地。所以,我们联合会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之一,是尽最大努力,尽快找到尽可能多的日本侵华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

图为二战劳工张瑞和在授权书上签字。
-劳工经历
“我害怕自己也死在日本”
赵宗仁生于1930年4月,家在海淀区苏家坨村(原昌平县苏家坨)。他是幸存的赴日劳工中记忆较清晰的少数几个人之一,也是最早参与对日索赔的中国劳工之一。他曾三次赴日本出庭作证。被骗入劳工队伍
赵宗仁14岁时,家里共有7口人,靠租种富农的2亩多地过日子。
1944年下半年,赵宗仁所在村的保工所传出话说昌平县正招工,干一天发2升玉米。当时昌平县还是日本统治下的伪保政府。父母决定让14岁的赵宗仁去做工。1944年农历8月30日凌晨,赵宗仁到达昌平县城。当时在一个大院里集中了几百名劳工。当天下午,他们被送往火车站,有人开始逃跑。第二天黄昏时剩下的劳工被集中在一起,并出现带枪的警察看守。在开往塘沽的火车上,148个劳工被集中在一节车厢,警察守在两端。民工中最大的69岁,最小的12岁。被押送到日本做苦工
到塘沽后,劳工们被送到一处集中营。“拉了一圈电网,门口架着机枪,外面是日本兵巡逻。”
7天后,一艘架着重机枪的日本船停靠在码头,赵宗仁等劳工被押送到日本福岛县。
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另外的中国劳工,其中多是被俘的士兵。
在福岛,曾有3个人逃跑,其中一个被抓回来拷打后捆绑示众。
劳工们为一叫熊谷组的企业工作,要建一个发电厂,劳工负责挖沙子、筛沙子、搬运建材。
劳工病死或被打死
赵宗仁说,他们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每顿吃一个黑麦加细糠的小馒头。到福岛没多久,昌平劳工队就有人病死了。1944年底,赵宗仁等被转到长野县,工作依然是筛沙子、运沙石、修电厂。在长野的冬天,昌平劳工又死了六七个人。1945年春,劳工们又被送到北海道,在山上刨水银矿石。“日本人把大豆榨完油剩下的渣滓磨成面,再做成窝头给我们吃。”有个劳工饿坏了,偷刨了两个甜萝卜,拿回去刚煮好,中队长出现了。那个劳工被打了一顿,第二天夜里死了。“他死的时候眼睛瞪得大大的,……我开始害怕自己也莫名其妙地死在日本。”赵宗仁说。1945年8月开始,日本人不再让劳工们干活了,态度也明显变好。过了不久,劳工们听说了日本人投降的消息。
1945年12月,赵宗仁和他所在中队的120多个昌平同乡回到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