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委获悉,为加快天津市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培养出适应现代企业需要的既有一定知识文化水平,又有较强动手能力的高级蓝领,从今年起,本市高职院校将全面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将逐步建立学分银行,学分可在专业间、校际间互认。在有条件的学校,学生还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
据悉,根据市教委《在我市高职院校中全面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试行意见》,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重在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管理制度,有利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沟通与衔接;强化了职业能力的培养,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方式上将有所创新,鼓励“前厂后校”或“前校后厂”,建立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同时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学生提供必要和合理的劳动报酬。
推行新的培养模式后,高职院校在计算学分时,将以课程(含实验、实训、综合实习等实践性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理论和实践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以16-18个课时为1个学分;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按周计算,一般以1周为1个学分。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总量一般最低不少于20学分,最高不超过40学分。各高职院校还将制定专业间、学校间、区域间的学分互认标准和方法,学生可以在互认学分平台上跨专业、跨学校选择学习课程;在学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效培训证书,可折合成相应学分;学生在参加国内外(国际、全国、省市、行业)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酌情承认或奖励一定的学分。另外,对于具有其他层次学历或职业实践经历的学习者,在出具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高职院校也可承认其经历并折合成相应学分。通过实行学分互认,本市高职院校还将建立起学分银行,对学生的职业实践经历进行监控和考核。学生在出示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学校承认其经历,允许免修相应的课程并折合学分。
此外,本市高职院校将在三年内初步形成一套全新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提高独立设置实践课程的学分,并将实践课分为多个层次。课程类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技术课和技能训练课;同时扩大任选课的比例,任选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将达到15%以上。在考核方式上,学校一般采用学期(学年)课程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选修课补考不及格可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为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本市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实行“选师制”,学生在选择课程的同时,可以选择任课教师。在选择任课教师之前,学生将进行一定时间的试听,使师生共同成长。
经过改革,本市高职院校允许学生申请提前就业、创业,修业年限不受学制限制。对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先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和实践,成绩合格,由学校认定学分,换发毕业证书。学校鼓励学生工学交替,提前就业或创业,但修业年限一般不少于2年(三年制,二年制不少于1.5年),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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