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期间,天津市首次为烈属发放烈属证。河北区印江北里70岁的烈属张淑英收到该区民政局发放的001号革命烈士遗属证后,连说方便,并称赞民政干部想得细致,服务更加注重细节。
据了解,长期以来烈士遗属手上并无烈属证,每户家中只有一张近八开纸大小的革命烈士牺牲证明书。由于党和政府对烈属的政策优惠越来越多,烈属凭证旅行时,携带一纸革命烈士牺牲证明书很不方便,也容易令人曲解。
为适应优抚新形势,使烈属在办理医疗等多项政策照顾时更方便快捷,河北区民政局经市民政局批准,决定为该区200多名烈属设计、发放一种新式的烈属证。烈属证上有烈属照片、基本情况,盖有公章,还附有烈士事迹、优抚事项,并特意留有空白页,便于新的优抚政策待遇实施后,随时由民政等部门填写。该证发放后,原有的革命烈士牺牲证明书被正式替代,不再作为在公共场合使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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