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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港分局小王庄派出所民警李相民,在对两名盗窃罪犯实施抓捕过程中,左臂被疯狂拒捕的罪犯用砍刀砍断一案。昨日,大港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李运鹏、李艳辉有期徒刑15年、12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6日22时许,李运鹏、李艳辉酒后携带砍刀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大港区小王庄镇一手机店内盗窃。
小王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入室进行抓捕,李运鹏、李艳辉持刀拒捕,李运鹏将民警李相民左臂砍伤,经法医鉴定,李相民为重伤。两罪犯李运鹏、李艳辉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运鹏、李艳辉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将抓捕民警砍成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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