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躲在租住房内用拷贝机大量复制淫秽光盘贩卖,警方将二人抓获时查获淫秽光盘多达8493张。该案经本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周某、张某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1年及6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
被告人周某、张某(女)均为本市人。二人于2003年开始同他人合伙贩卖VCD光盘。2004年9月,周某购买了两台拷贝机复制淫秽光盘贩卖。其间,周某负责进货、复制淫秽光盘、联系买主。张某为复制的部分淫秽光盘写盘名,并在周某授意下收钱、记账,购买空白光盘。2005年6月2日,岳某、郭某分别在周某和张某租住地购买淫秽光盘289张、444张,后被查获。随后,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周某、张某抓获,并从其租住地查获复制淫秽光盘使用的拷贝机两台、被告人周某复制的淫秽光盘8493张。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目无国法,以牟利为目的复制、贩卖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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