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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全国上下很快掀起了宣传教育热潮,作为一个普通群众和网民,我也衷心希望通过扎实的荣辱观教育,推动公民道德水平有所提高,社会风气有所好转。但近日在网上看了一段话使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据一位网友披露,某出版社出版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这本220页的小册子,居然定价人民币15元,典型的暴利!利用落实中央精神的机会攫取党产,可耻!以可耻的行为宣传知荣知耻,危险!给人的感觉就象是一桌大餐开始之际突然落上了一只苍蝇。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特别是承担着教育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单位,在向社会推出精神产品时,应该多想想它的社会效益。如果有关部门认为眼下是市场经济时代,这本书物有所值就应该卖那个价,那么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也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买行吗?如果你依靠权力推销,广大读者还会相信你书中的真理,被它所打动吗?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十分重要,某些单位、某些行业、某些人是最重要、最直接的教育引导者,其职责不仅仅是教育引导,更重要的应该是使“八荣八耻”在职业活动中得到具体体现,首先是自己“知荣而为,知耻而不为”,在社会上起示范作用,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正面的教育引导作用,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就没有资格做这个教育引导者。
当前,绝大多数人做到知荣知耻并不难,最难改变的也是人们最担心的是知耻而为之、知荣而不为。如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往往在工作中说利己的假话,做利己的假事;在背地里说自私的话,做自私的事;在台上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而实际上有多少工作是从百姓的利益出发去做的?有多少是从领导的好恶出发去做的?中国的百姓素有“听其言、观其行”的认知习惯,更推崇“身教重于言教”的古训。党员干部和一些单位带头践行“八荣八耻”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责任。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关部门能否将“八荣八耻”的内涵,像我们的祖先编“千字文”或“三字经”那样概括出来,短小精悍,易读易记,便于学习、接受。(连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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