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怀疑与其曾有姘居关系的女子有别的男人,而将该女子杀死。案发后该男子的两个姐姐明知弟弟犯罪,仍积极为其提供资助。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分别对三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邓某与两个姐姐系本市人。被告人邓某与被害人陈某曾系姘居关系。2005年11月20日10时许,邓某来到陈某住处,发现门被反锁,遂怀疑陈家中有别的男人,心生妒意。14时许,邓某再次窜至陈某住处,进屋后见陈某在屋内,邓某遂对其进行辱骂,并从吊柜中拿起一把尖刀朝陈某胸部猛捅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某系被锐器刺破心脏、肺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日,邓某将捅人之事电话告诉二姐,并向其索要现金以便外逃。邓的二姐因家中无钱,遂找到大姐,将邓某捅人、找家人索要钱财外逃之事告诉她,邓的大姐先后两次提供给二姐现金15000元。邓的二姐于2005年11月21日、25日分两次通过工商银行将15000元汇给邓某。案发后,邓某被抓获归案,被告人邓的大姐、二姐主动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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