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消息,山东省招远市七六一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4.1”爆炸事故,截止到13日,经过紧张的搜救,又找到2名遇难者,共死亡28人,仍有1人失踪,搜救工作仍在进行。
经专家组和技术组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投料小螺旋螺杆与槽体端部积药,长时间摩擦升温,导致爆炸。
我认为招远“七六一”厂的爆炸决不是偶然的,与该厂领导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有关:平时检查只流于形式,吃喝完了,也就检查合格了。而企业主只知挣钱,回收的废药,按规定应该消毁,而不毁,为了钱,不顾工人的安危继续加工,从这一点上说,就是此类厂的最大隐患。在网上看到专家查明的原因,本人不敢苟同,因为浮药在机内磨擦,达到一定温度,必然先会引起燃烧,而不会首先爆炸,这样就会有预警。象该厂这样突然出现的特大爆炸,决非浮药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