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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五一”期间,交管局持续开展大规模交通夜查行动,528名醉酒和饮酒驾车违法司机相继被查获受罚。
据了解,“五一”期间,交管局持续开展了出动交警最多、设立点位最密、检查力度最大的市区交通夜检行动,有效地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行动中,交管局每次出动1500余名交警,检查点位也由原来的不足200处增至300处,交警人数增加30%,检查点位密度加大40%,并在酒驾者常绕行的支路和小道增设检查点位,用完善的检查治理网络和足够的交警,使酒驾和醉驾者受罚。据统计,有13名违法司机确认为醉酒驾车。
醉驾者不完全名单:骆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42.20毫克;陈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02.70毫克;崔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01.50毫克;齐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2.09毫克;孙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96.90毫克。
读报帮助
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百毫升大于或等于20毫克(即20mg/100ml)、小于80毫克(即80mg/100ml)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百毫升大于或等于80毫克(即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交管部门强调,尽管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小于20毫克不认定为饮酒驾车,但这并不意味着驾驶人可少量饮酒后驾车,因为酒精依然是交通肇事的主要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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