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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就检察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出要求。
李宝金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服从大局、服务经济”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探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思路和举措,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通过依法行使各项检察职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李宝金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农”黑恶势力刑事犯罪,依法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认真办理“涉农”诉讼监督案件,大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主动地深入农村基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掌握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犯罪活动的新动向,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以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武清、西青、静海、宝坻等区县人民检察院就当前“村官”职务犯罪的特征、表现、成因和预防以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等进行交流研讨。宝坻、武清等区基层村镇负责同志介绍了他们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破除观念障碍、解决招商难题、化解土地制约、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民主化管理等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做法。有关专家学者为与会人员讲解了中央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构想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基本内涵、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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