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天检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查获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599支,目前尚未收到因使用这种药品而引发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曾华林介绍,截止到15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检查相关单位6769家,检查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2个品种、共184314支(瓶)药,其中“亮菌甲素注射液”599支,对被核查发现的药品已就地封存。至今,广西尚未收到由于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而引发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
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国发出关于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核查、处理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停止销售、使用这家企业生产的所有药品,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对本辖区各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核查和清理,一经发现,就地封存和查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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