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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建委获悉,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市建委一方面强化建筑市场的招标监管,另一方面出重拳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围标、陪标和违法分包、转包等不正当交易行为。为此,市建委将通过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行为,同时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建设市场大检查专项活动。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公开招标制度。所有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必须公开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公开中标结果并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二是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评标;严格防止不正当的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
三是建立评标专家库,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由专家评标,并建立专家信用档案。
四是严格实行招标前的现场踏勘制度。坚决纠正规避招标、先开工后招标和虚假招标行为。打击工程转包,对有借照、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降低、取消资质并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并限制在本市参加工程项目招标。对违法个人将取消职业资格。
五是完善工程招投标的经济标、技术标的评审环节。
六是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要继续坚持行政监督与纪检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加大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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