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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今年4月份警情。
4月份,本市刑事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月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868起。
刑事案件主要特点为:抢劫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9.3%,抢夺案件下降9.2%。犯罪嫌疑人结伙抢劫金店和加油站案件仍有发生。针对居民个人的抢劫案件集中在市区的广场街道,时间以夜间为主。抢夺案件中骑摩托车抢夺仍是主要犯罪形式。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单身女性实施抢劫。利用色情引诱抢劫也有发生。入室盗窃和盗窃汽车案件有明显上升。
诈骗案件被骗财物损失较大,仅4月17日、18日两起以兑换外币为由的诈骗案件,被骗群众损失就达33万余元。神医消灾诈骗、投信诈骗是主要诈骗手段。
本月共查处违法人员3142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61.7%,其中行政拘留1170人,占总数的37%。本月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8476起,查处治安案件8310起,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居受案总数的前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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