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决定,自5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关于劳动侵权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