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近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2005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决定》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13个省市;289个单位予以表彰。天津市被评为先进地区,河北区劳动保障局等1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总工会,按照全国三部门的统一要求,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建设部门和工会组织及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先后对本市437个建筑工地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案件86起,涉及农民工2350人,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350万元。保证了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使广大农民工高高兴兴拿到了工资回家欢度春节,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2856件,处理突发事件638起,为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7750万元。
据介绍,本市为了从根本上,逐步建立了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了适用于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进城农工人员的专用劳动合同书,26万农民工签订了专用劳动合同;二是建立了工资预储帐户,实行了月支付、季结算工资支付方式;三是开通了12333农民工举报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每天有专人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四是制定了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四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对于突发事件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解决问题。通过长效机制的初步建立,本市建筑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得到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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