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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官员22日在此间表示,今后,中国将逐渐加大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管理力度,淘汰一些落后工艺和产品,积极研发和推广替代品、替代技术和低污染物排放技术,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目标。
在中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5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国家环保总局国际司副司长岳瑞生22日表示,中国将把履约工作与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逐步启动履约工作。
岳瑞生表示,中国目前已经完成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初步确定了二恶英类的排放行业和重点企业,并对照公约要求,初步提出了中国将应采取的控制、削减和淘汰目标,形成了国家实施计划初稿,争取尽快报送国务院批准。
与常规污染物不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有研究表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类的影响会持续几代,对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大威胁。
2001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正式生效。这是继蒙特利尔议定书之后第二个对发展中国家提出明确减排义务和时间表等硬性任务的环境公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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