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8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张元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公惠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海麟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市容委、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市交管局负责同志关于本市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铬渣治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处理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情况,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海河两岸排污口管理和城市污水处理情况,汽车尾气治理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大港电厂防治大气污染、北辰区西堤头镇小化工污染治理和同生化工厂铬渣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依法保护环境的文明习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把保护环境作为分内的事情和共同的责任,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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