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起“泥人张”艺术品,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一件件生动、形象、惟妙惟肖的“泥人张”作品常常成为人们馈赠亲朋的首选。不久前,天津“泥人张”的后代传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张锠,张锠之子张宏岳及其开办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起诉被告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侵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立案。昨日,记者就这一天津“泥人张”状告北京泥人张案电话采访了双方当事人。
“泥人张”后代传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张锠等原告在起诉书中称“被告张铁成以‘北京泥人张’第四代传人自居,并宣扬‘北京泥人张’始于清代道光年间,至今已经有160年的历史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是一种假冒行为。而被告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张明山(‘泥人张’创始人)后代从事彩塑创作的人员和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泥人张’作为自己企业的名称使用,并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也构成侵权。故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在指定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经济损失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3.6万元。”
原告:“北京泥人张”纯属假冒
刚刚从外地出差回到北京的泥人张第四代传人、清华大学张锠教授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张铁成虽然也姓张,但是其和‘泥人张’既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任何技艺关系。几年前,张铁成在接受新加坡《联合早报》采访时称,‘北京泥人张’也起源于清道光年间,其是第四代传人。但是其在这一宣传时所使用的作品照片却是我父辈创作的泥人作品《将相和》,其讲述的所谓‘北京泥人张’的典故也是移植于张明山的真实故事,嫁接到所谓第一代‘北京泥人张’的身上。”
张锠告诉记者,“泥人张”的前两代人一直定居在天津。1950年,其父张景祜调到北京工艺美术研究所从事教学和创作工作,“泥人张”的手艺也得以在北京发扬光大。“‘泥人张’最大的特点是原创性,而被告张铁成主要经营的是兵马俑复制品,他也说自己的先人是做烟枪和蛐蛐罐的,这与‘泥人张’没有任何关系。”所谓的“北京泥人张”纯属无中生有。“泥人张”作为一种传统手工艺流传至今,特指天津张明山开创并自成风格的泥彩塑艺术品,具有独特工艺流程和艺术特征。
原告律师:法院正在追加原告原告
代理人金翔律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因为“泥人张”的后人除了原告张锠父子,还有其他人,目前法院方面正在追加本案原告人数。
据金翔律师介绍,只要使用了“泥人张”这三个字,无论是作为企业名称还是商品名称,都侵犯了名称专有权。“泥人张”已经有160年的延续历史,名称专有权在先,他人无论做何种注册,只要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都不能侵犯商品名称专有权。天津某企业曾经把“泥人张”注册为商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这家企业的商标专有权。判决书说,如果没有权利人的共同同意,任何人不能将其作为注册商标。
被告:“泥人张”不应由一家独占
记者拨通被告张铁成的电话,一位姓张的女士告诉记者,张铁成正在国外出差,现在不便接受采访。
被告在接受北京媒体采访时曾经表示,其跟天津“泥人张”没有任何关系,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业务上的关系。“泥人张”是我们中国的文化遗产,不是谁家的独占资源。他们没有将其注册为商标,只是作为企业名称进行了注册,而且是在1982年作为集体企业注册的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后来改制成民办企业。张铁成同时表示,他名下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于1994年注册成立,已连续多年参加“广交会”,主要经营各种仿制的佛头、唐三彩和壁画等陶艺品。张铁成认为,“我的想法是,我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把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做大做强,一味窝里斗只会伤害这个产业。”
张锠简介
张锠,1942年生。是著名民间艺术家“泥人张”第三代张景祜之子,“泥人张”第四代传人。原籍天津市。1981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饰艺术系装饰雕塑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饰艺术设计系主任、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雕塑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民间艺术研究会副会长。张锠的彩塑及装饰雕塑,在继承“泥人张”彩塑艺术传统的基础上,又吸收民间及现代姊妹艺术营养,在艺术的探索与实践中逐渐形成造型夸张简洁、色彩单纯明快、形色统一的现代装饰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