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新开路附近被挖出来的石碑已经断为两截,材质为普通的青石,上面有“清福公所”四个字,石碑总长约一米半,宽45厘米。从工人口中得知,这块石碑是挖掘机挖到地下4米多时从土里刨出来的。
从碑上所刻字体上残存的黑色墨迹来看,当时这几个字应该全用墨渲染过。河东区文化局的工作人员现场鉴定后认为,该石碑的文物价值不大,起到的是牌匾的作用。当然,一般用木头来做牌匾的比较多,用石头做牌匾的还比较少见。
关于“清福公所”具体的含义,文化局的相关人员解释说,公所是清代专门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各种公务,以及协调区域内居民间问题等政务的政府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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