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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超大城市
天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今天上午在本市举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本市授牌。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最高荣誉。2002年,天津市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经过全市各方面共同努力,2005年底,27项考核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验收。今年1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天津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是我国四个直辖市中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也是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超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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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共同揭牌 |
在创模过程中,本市通过实施“六大工程”,使天津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05年环境空气二级良好及以上天数达到298天,占全年天数的81.6%;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载体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6.4%;通过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使企业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试点示范,推动了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工业万元产值取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循环水浓缩倍数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近两年天津市新型工业化水平连续位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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