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小娜和男朋友吵架后负气卧在公路上,竟被驾驶出租车的林师傅撞死。今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林师傅和首汽公司共同赔偿小娜父母近19万元。
上午8点半,林师傅和首汽公司的代理人来到法庭,小娜的父母并没有出现,其代理人代为听取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娜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负气卧在公路上的后果有一定的预见,因此要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认为,林师傅撞人后离开现场,对该起交通事故与小娜负有同等责任;而首汽公司提出的反诉,与的哥林师傅的交通事故有关,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首汽公司和林师傅共同赔偿小娜家人共计18.8万余元。宣判结束后,一直低着头的林师傅一下子坐在了椅子上。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该起事故不是由于自己的问题造成的,不应该承担如此的赔偿责任。
小娜的父母和首汽公司的代理人均表示,回去和当事人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案情回放
2004年7月5日晚,刚和男友吵完架的小娜打车到通州区京津公路27公里处时,要求停车,并负气躺在了公路上。出租车师傅劝了半天没有效果,决定拦住另一辆出租车一同将小娜劝走。恰好林师傅驾车经过,他看见路边停了辆出租车,还有人挥手拦车,不愿意拉客的林师傅继续前行,却撞上躺在路中的小娜。
事发后林师傅驾车离开现场,小娜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管部门认定,小娜和林师傅对事故承担同等的责任。小娜的父母认为,林师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而且肇事后逃逸,要求林师傅以及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首汽公司提出反诉,认为是小娜横卧公路的自杀行为才引发了交通事故,要求小娜的父母赔偿停运损失费等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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