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执法尊严不容侵犯。但是,条件市交警却在执法过程中,屡屡遭受不法司机辱骂、拖带甚至碾轧,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昨天下午,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被告人张晔、涉嫌窝藏罪的被告人张某等人出庭受审。据了解,“2·13拖带交警案”曾一度震惊本市,被列为今年市公安局局长“一号”督办案件。因该案影响恶劣、被告人数较多,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近300名各界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被告人张晔,25岁,河北省人,曾因盗窃罪三次判刑共8年,去年9月份减刑释放。涉嫌窝藏罪的被告人张某(25岁)、高某(24岁)则均是张晔在本市西青监狱服刑的“狱友”,三人先后释放后遂厮混在一起,成为“酒肉朋友”。本案另一涉嫌窝藏罪的被告人王某,是张某的同居女友。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2月13日下午3时30分,被告人张晔无证驾驶牌照号为津BT6617的夏利汽车,行驶至和平区南京路与锦州道交口时,在路口违法掉头。值勤民警习强上前纠正违章,令其停车。被告人张晔强行启动汽车,将站在车前的习强顶在机头盖上,拖带习强沿南京路、河北路、成都道、湖南路逃跑,行驶至和平区湖南路民园邮政储蓄所附近时,撞到一辆机动三轮车,习强被甩下受伤,被告人张晔驾车逃逸。经法医鉴定,认定习强的损伤为轻伤。案发后,张某、王某明知被告人张晔驾车撞人逃逸,却陪同其卸下汽车牌照藏于自己家中,又同其一起将汽车送往修理厂,并为其提供棉被过夜。尔后,被告人张某、王某又容留被告人张晔在家中居住,并资助其人民币500元。被告人高某在明知“祸惹大了,都上了报纸”的情况下,资助张晔现金300元。公安机关经侦查,2月19日将四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证人证言并出示了相关物证。很多证人均证实张晔为将车盖上的习强甩下汽车而“疯狂开车”,“左右摇摆”,最终汽车狂奔900多米后与三轮车相撞的惊险一幕。习强也证实,自己被撞倒后,因怕汽车逃逸而攀爬到车盖上,大声喝令张晔停车,张晔却一面恐吓自己赶紧跳车,一面凶残地打开雨刷,妄图将自己“轰”下车盖。
但是,面对铁的证据,张晔在回答讯问时却极力避重就轻。在涉及关键性的问题时,他的头脑又变得异常清醒,甚至“翻供”称:“我也不清楚当时怎么搞的,民警居然主动趴到了我的汽车车盖上,我当时很害怕,迷迷糊糊地就开了车。其间,我还将车停下,让民警放我‘一马’,但他却拒绝下车……”为驳斥上述“谎言”,公诉人当即宣读了张晔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质问其为何前后不一。张晔遂又推托称“我的逻辑性不强,思维不清楚,可能记错了……”鉴于以上情况,审判长张会发法官当庭多次喝令张晔要端正态度,如实回答问题。
另据交警习强介绍,他已委托律师,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依法将张晔和肇事车登记所有权人田某(车辆买卖后未过户)列为民事索赔部分的被告,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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