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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王建国):天津市2006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从6月9日开始。其中,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6月14日,8月6日—8月9日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为合理有效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就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院校志愿填报的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一、今年在津招生计划总体情况怎样,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在津招生院校为875所,比去年增加54所,增幅6.6%;招生计划总数为59201个(不含艺术体育类计划、保送生计划和单招单考计划),比去年增加计划3807个,增幅达6.9%。
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为:
文史类:提前本科院校招生计划141个;本科一批A类院校招生计划1442个,本科一批B类院校招生计划1484个;本科二批院校招生计划3742个;本科三批院校招生计划2543个。
理工类:提前批次院校招生计划632个;本科一批A类院校招生计划6659个,本科一批B类院校招生计划4387个;本科二批院校招生计划12133个;本科三批院校招生计划4736个。
二、今年在院校志愿上出台了哪些措施?
为服务招生院校和考生,提高生源质量,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今年本市在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志愿中,取消了本科一批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即取消大服分)。至此,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都不设置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余缺计划,实行面向规定分数范围内的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征询志愿的方式进行。相关考生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关注“招考资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的各批次征询志愿信息,按要求办理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同时,为减少考生在填报志愿中的错误信息和失误,本市今年还制订出台了《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志愿确认实施办法》,考生填报完志愿后,将会得到一张由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打印的“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生如何申请核对本人志愿信息,核对志愿如何进行?
考生如对本人志愿信息有异议,可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核对志愿申请表”,申请核对本人志愿。
根据本市高考考生志愿填报规定和网上录取系统设置要求,凡是“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显示为汉字的考生志愿,其对应信息点都属有效代码,不得申请变更;凡是“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只打印出数字(没有显示出院校名称或专业名称)的考生志愿,其对应的信息点视为无效代码,考生可申请修正。
各有关单位在核对考生志愿时,严格按照考生原始纸介质志愿表或志愿卡的客观真实情况逐项进行核对,如考生填涂的院校代码或专业代码为无效代码,须依据原始纸介质志愿表或志愿卡上填写的院校名称或专业代码为准进行更正。
四、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录取院校是如何构成的?
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按照提前本科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本科三批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及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包括: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市高招办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分为A类院校和B类院校。
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分A、B两个阶段进行录取。坐落在省会城市、近几年生源较好的一般本科院校在A阶段参加录取,其余一般本科院校在B阶段参加录取。录取时A阶段院校先录取,B阶段院校后录取。
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包括:民办本科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部分院校的合作办学专业等。
五、各批次院校是如何按志愿进行录取的?
本市本科批次院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录取程序习惯上称为:“批次清、志愿清”。批次间的录取程序是“批次清”,即要等到当前录取批次全部院校录取结束后,才开始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各志愿间的录取程序是“志愿清”,即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然后是第三志愿的录取。采取“批次清、志愿清”的录取办法,保证了考生某一批次(某一志愿院校)未被录取,只要符合条件,不影响下一批次(下一志愿院校)的录取。
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间的录取程序为:
1、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全部录取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录取院校被划分为A、B两类院校,志愿卡中的第一志愿栏设置了A类院校B类院校两个院校志愿,A类院校先录取,B类院校后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然后是第三平行志愿的录取。对于第二、三志愿,考生可任意选择A、B两类院校中的任意院校进行填报。由于今年在本科一批取消了大服分,招生院校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尚有招生计划的本科一批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被顺序志愿录取且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参加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填报,并按规定进行录取。
2、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结束后,进入本科二批录取阶段。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和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分别设置三个顺序院校志愿。录取时,先进行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顺序志愿录取,然后进行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顺序志愿录取。A、B两个阶段的院校录取顺序依次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第三平行志愿。本科二批(A、B阶段)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市高招办将向社会公布院校余缺计划,未被顺序志愿录取且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参加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填报。
3、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本科三批院校顺序志愿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第三平行志愿。本科三批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市高招办则向社会公布院校余缺计划,进行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填报和录取。
院校录取时,先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院校,由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如果院校招生计划还没有完成,市高招办按院校剩余的计划数为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以此类推,直至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六、本科三批以上各批次征询志愿录取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A、B阶段)和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均不设置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余缺计划,实行面向尚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分数范围内的考生重新征询志愿的方式进行。
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A、B阶段)、本科三批各批次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分别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余缺计划,由尚未被顺序志愿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范围内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院校依照考生的征询志愿进行录取。
七、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有哪些要求?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划分为A、B两类院校。为增加考生录取机会,本科一批志愿表(卡)中的第一志愿栏设置了A类院校和B类院校两个院校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一所A类院校和一所B类院校分别做为A类和B类的第一志愿。本科一批第二、第三志愿不再分类,考生可以任意选择A、B两类院校。本科一批录取时,依据A类第一志愿、B类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的顺序录取。考生在填报本科一批志愿时,一定要注意B类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间的录取先后顺序。如,某考生高考成绩560分,A类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B类第一志愿填报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录取时,该生分数不够A类第一志愿“复旦大学”的录取线,但达到了B类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录取要求,则先被其B类第一志愿“江西财经大学”录取,其第二志愿不再录取。
八、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填报有哪些要求?
由于近年来本科二批招生院校所数日益增多,招生计划数量越来越大,考生在本科二批选择志愿,特别是第一志愿的选择难度也增大。为此,市高招办将本科二批院校划分为“A阶段”和“B阶段”,并划定一个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的院校顺序志愿是分别填报、分别录取,考生在本科二批可以有两个第一志愿的选择机会。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分别设置了三个顺序院校志愿,A、B两个阶段均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A阶段的三所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三所顺序院校志愿的录取。A、B两个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没有被录取且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填报。
九、如何处理好各批次第一、二、三顺序志愿间的关系?
院校录取工作是分批次进行的,每一个批次内的录取又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因此选择好每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就显得十分重要。去年,本市本科一批A类院校录取工作中,有85%的文史类院校和83%的理工类院校在第一志愿就录取额满,可见第一志愿的“命中率”很高。
第一志愿重要,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轻视第二、三志愿。第一志愿与第二、第三志愿间应有一个从高到低的“梯度”。所谓有“梯度”,就是要有“差异”,可以简单解释为不要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中填报类型相同、地区相同和层次相同,且近年在津录取第一志愿率较高的院校。考生各顺序志愿间有“梯度”,就会发挥每个志愿的作用,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提高志愿的有效性。
去年,在本市本科一批B类院校录取工作中,有46%的文史类院校和55%理工类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额满;在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有46%的A阶段文史类院校、51%的A阶段理工类院校、48%的B阶段文史类院校和43%的B阶段理工类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额满,可见如果选择好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同样也有机会被理想的院校录取。
此外,同一院校志愿内各个专业志愿间也要有“梯度”,特别是有些招生院校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在安排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在以往录取中,有的考生其成绩高于所报考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结果却未被录取,其原因就是所填报的专业录取分数都比较高,其成绩并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自主招生,不同高校的录取办法也不尽相同。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情况,参考招生院校近几年的招生情况,结合本人的实际审慎填报。
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有何规定?
本市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等院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和本科二批(A、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档;在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阶段和高职高专阶段,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投档。需要考生注意的是,第一志愿报考本科一批外地院校的不在此范围。
考生享受以上政策规定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考生在本科二批(A、B阶段)、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阶段或高职高专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者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第二,该院校(专业)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数;第三,该院校必须同意采用这一政策。例如,今年本科一批B类文史类计划中,天津师范大学明确提出“除法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政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如线上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降10分录取线下一志愿的考生,满额为止;降至线下10分仍不满额时,再行录取线下学校二志愿及顺序志愿的考生”。
十一、如何正确处理本市院校与外埠院校的关系?
从今年招生计划数看,外埠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占计划总数的51%;从院校的所数看,外埠院校的比例占全部在津招生院校所数的94%以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采取“内外适当兼顾”的原则,不要只注重招生院校的地理位置,而忽略招生院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就业去向等因素。
考生“扎堆”报考本市院校和“热门”地区院校,会使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大大升高,考生可能会失去一些录取机会。例如,去年一些院校在本科二批A阶段招生量不是非常大,却有数倍于计划的考生在本科二批A阶段第一志愿报考这些院校,这意味着很多考生第一志愿将不会起作用。这部分考生中相当一部分人在第二、第三志愿仍然填报“热门”高校或“热门”地区院校,继续“扎堆”,从而使自己的录取机会变得越来越小。与此同时,在2005年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绝大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用了一志愿降10分的政策,录取线下10分内的考生;部分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根据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一志愿考生,使得相当数量的一志愿填报外埠院校的线下考生得以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十二、在填报院校专业时要注意哪些要求?
院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及专业安排时,通常采取三种模式,即“分数优先”模式、“分数级差”模式和“专业清”模式。因此,考生在填报院校专业时,也要根据个人实际,分析“分数优先”、“分数级差”和“专业清”对专业志愿的影响因素。
“分数优先”模式,是院校根据考生分数情况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保护相对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小。考生报考该类院校的策略为,按照自己喜好程度安排专业顺序,最喜欢的专业放在第一志愿。
“分数级差”模式,是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顺序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办法,这种录取办法所使用的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通常的做法是: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就越多。例如,某考生高考成绩560分,报考某校(该校专业级差为5分),其专业志愿分别为计算机、国际贸易和自动化,当该生第一专业志愿“计算机”不能满足时,他就要按555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国际贸易”的考生排队(或按550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自动化”的考生排队),再安排专业。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综合考虑考生分数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用所设定的级差值表示对考生分数和其专业志愿的重视程度。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增大。
“专业清”的模式,是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将专业级差设为无穷大。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视考生的专业性向,保护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可能性更大。
报考采用“分数级差”和“专业清”模式院校的考生,要注意各个专业志愿间应有“梯度”,并积极考虑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以免因“专业死档”而被院校退档。对于相对较高分数考生有可能被退档,相对较低分数考生有可能被录取的结果,要有心理准备。
十三、“平行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不存在录取先后顺序的志愿。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本市今年在本科一批的第三志愿设置了3所平行院校志愿,在本科二批(A、B阶段)的第三志愿分别设置了4所平行院校志愿,在本科三批的第三志愿设置了2所平行院校志愿。
本科一批的3所平行院校志愿、本科二批A阶段的4所平行院校志愿、B阶段的4所平行院校志愿和本科三批的2所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没有先后顺序,请考生慎重稳妥填报。
十四、何为军队院校计划中的一类专业、二类专业和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
军队院校招生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也可分为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一类专业一般在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一般在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培养基层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和从事机关工作的各类干部,非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队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文化分数等方面要求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十五、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有哪些要求?
“国防生”,又称“国防定向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从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校期间,除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等活动外,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相一致。因此,国防生可称得上不穿军装的“准军官”。国防生经军队有关部门同意,可以申请报考研究生。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在提前本科录取批次中填报一所军队本科院校为第一志愿和一所军队本科院校为第二志愿及服从志愿。报考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在提前本科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中。今年,本市军队本科院校面试时间为6月28日,面试地点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河东区万东路69号);体检时间为6月29日、30日两天。
2006年,军队本科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将继续实行提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科一批院校录取。
十六、报考公安院校有何要求?
今年在津招生的公安部所属本科院校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在提前本科录取批次中填报一所公安本科院校为第一志愿和一所公安本科院校为第二志愿及服从志愿。
本市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确定后,市高招办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将报考各公安院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提供给天津市公安局,作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公安院校录取。今年公安本科院校的面试时间为6月29日,面试地点为天津市火车头体育场(从天津北站北宁公园正门西侧进入)。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报考军事、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注意:要珍惜各种升学机会,不要轻言放弃。
十七、如何理解“按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是近年来一些高校采取的新的人才选拔模式。在这种招生方式下,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前两年统一学习基础课,大三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再进行专业分流。
按大类招生分两种模式:一种是高校普遍采用的“按院系招生”,在同一院系中,不分专业,只按院系大类填报志愿;另一种模式则是一些高校“基地班”或一些特殊实验班招生。
按大类招生对考生报考有四个益处: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学生在入学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大学、学科、专业,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再选择专业方向将更符合学生的利益。第二,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空间,考生虽然只填报了四、五个志愿,实际上却可能涵盖了十多个甚至几十个具体专业。第三,延迟了专业选择时间,从而能够相对准确地预测和了解毕业时国际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专业的选择能够更加适合社会需求。第四,进一步满足考生的志愿,招生专业数量少了,每个招生专业的名额相对增加了,考生的专业录取率也将会增大。
十八、考生获取招生信息有哪些渠道?
掌握招生信息是填报志愿的重要基础,考生应当了解的主要信息有:填报志愿的要求、录取的程序、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照顾政策的种类、体检规定和院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还应当了解招生院校近几年的情况、考生所在中学近几年在全市高考中的位置、考生的学习成绩在中学的基本位次等信息。
考生获取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有:《2006年天津市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高校网站或咨询电话、中学和区县招办、招生咨询活动、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和本市的新闻媒体等。
此外,考生还可以通过“高考信息查询卡”在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上,使用“高考填报志愿参考系统”,进行综合查询。一是对于院校意向明确的考生,可使用“院校查询”功能,通过输入院校名称并选择年份,即可查询该院校当年在津分专业录取情况(如,2005年北京大学在津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二是对于专业意向明确的考生,可使用“专业查询”功能,通过输入专业名称并选择年份,即可查询当年所有在津招生院校这个专业的录取情况(如,2005年所有在津招生院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录取情况);三是对于想了解某个成绩在以往录取情况的考生,可“按分数差值查询”功能,通过输入考生预估的上线分数差值(即考生预估分数和预测的某批次录取控制线之间的差值),选定录取批次和年份,即可查询当年度该差值在该录取批次的录取情况(如,2005年本科二批线上30分的考生被哪些院校和专业录取)。考生通过分析几年的录取情况可以得出招生院校相邻两年之间录取分数的变化趋势等信息。
十九、本市的录取照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高考考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种类分为增加分数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两类。
增加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含具体照顾分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按中办发[2000]28号、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市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者(其中一次须是2005--2006学年度),增加10分投档。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加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市高招办在录取时一次性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投出(对于同时符合多项的考生,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降低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烈士子女,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凡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者,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上述考生在报考其它院校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5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5、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34号)规定,对参加北京大学等53所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市划定的招生院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市高招办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6、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录取时,一律录取有志愿的考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专业),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若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市高招办提供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可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下适当降分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考生在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在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分数范围内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院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降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由招生院校在调档前提出是否采用,并由招生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二十、志愿填报过程中遵循的几个步骤和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通常可分为八个步骤进行:
1、广泛了解政策和信息。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也就是志愿信息的收集过程。一个较好的志愿方案,一般须了解和掌握以下信息: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全市的报考人数和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考生所在学校近年来在全市高考中的排名、考生的学习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状况、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拟报考院校的基本情况等。
2、估算高考成绩。这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考试结束后,考生要认真回忆自己的答题情况(主观性试题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对照《参考答案》估算自己的高考成绩。
3、拟订初步志愿方案。在初步估算本人高考成绩、拟定个人专业志向和掌握本年度招生信息的基础上,确定几套志愿方案。主要包括不同地域志愿方案,不同院校志愿方案,不同专业志愿方案,地域、院校、专业组合的综合方案等。
4、征得中学老师或有关招生机构人士的指导。将拟定的志愿方案与班主任老师、中学领导及区县招办、高校招办等招生机构人士进行沟通,征询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
5、家庭内部协商。现阶段,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制定一个良好、满意的志愿方案,进行家庭协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常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地点的选择问题,院校、专业与未来就业、升学的问题,上学期间的费用问题等。 6、依据初步拟订的志愿方案重点收集分析信息。按照排定的志愿方案,进一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如拟报考院校近几年在本市的基本录取情况(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的变化趋势等),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有无变化、招生计划有无变化及今年院校的咨询情况(对今年首次在津招生的院校,要直接向院校咨询),自己的估算成绩的调整,今年全市考生预估成绩的总体趋势等情况。
7、确定报考志愿。在充分收集填报志愿的各种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本人和家庭的实际状况,特别是本人的学习志向,最终确定本人各批次的报考志愿(重点是第一志愿)。
8、填报志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的。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规范地填报志愿表或志愿卡,栏目位置、院校代码、专业代码要书写或填涂准确,用笔要符合规定,文字、数字要清楚、工整,确保将自己的意愿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
考生在填报志愿中,也要注意避免一些志愿填报误区:
1、操之过急。正确定位、了解政策和信息,是填报好志愿的基本要素。有些考生和家长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用所谓“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动笔就填,草草了之,很难保证志愿的有效性,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2、定位不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是填好志愿的基础,未找准位置就填报志愿,往往有失偏颇,有的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实力,会影响自己的录取机会。个别考生只报考一个批次的院校志愿(一些考生甚至只报考一、两所院校志愿,造成落榜十分可惜);反之部分考生和家长不了解录取程序,为了求稳而高分低报现象也时有发生。
3、盲目从众。报考热门专业无可非议,但是盲目地乱挤热门专业就是不可取的。近年来,考生往往只重视“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却忽视了填报“热门”专业的考生比较多,竞争也异常激烈,落榜的几率会成倍递增影响录取。
4、硬闯体检“红灯”。在选报专业时,部分考生因身体条件的原因是受限制的,这在体检时就已亮出了“红灯”,但仍有考生选报志愿时,存在侥幸心理,偏要硬闯限报“红灯”。然而,就算高考成绩再好,这种情况也无法被录取。
5、轻视专业服从志愿。在每个院校顺序志愿中均设有专业服从志愿。在近年来的录取工作中,许多考生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降到下一批次院校,十分可惜。
高考填报志愿是考生和考生家长都十分关注的大事,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集中精力,认真分析和讨论研究,广泛占有信息和资料,主动听取中学和区县招办的指导意见,客观务实地对待自己,珍惜机会,积极、慎重、果断地填好自己的志愿。
市高招办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轻信非法中介的虚假宣传和承诺,凡未在《2006年天津市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均不具有在津招生资格;考生与招生院校(或招生机构)的各种口头承诺,无任何效力,所有在津招生院校均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本市高考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未经网上录取的考生,教育部一律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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