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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2005年12月,国务院为设立“文化遗产日”下发通知,指出“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保护好祖国的文化遗产,并非只是保护好几个景点、几种戏曲、几处古迹那么简单,从更高层次看,是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个性和精神。
做人,要有个性。作为国家,同样要有个性。特别是对一个历史记载最为悠久、创造过灿烂文明的国家而言,文化个性,更是她安身立命之基。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都早已随着历史消亡了。只有中国,上下五千年,历经了无数的兴衰更替,仍生机勃勃。其中最关键者,就是绵延不绝的文化传承。
文化,是我们的基因,是我们的根。文化遗产,是无价之宝。然而,现状却很严峻。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正受到严重威胁,人为破坏远远超过自然破坏。如果不能将文化遗产在我们手中继承好、保护好、利用好、传递好,那我们拿什么去告慰祖先、去面对子孙!
曾有学者言,文化征服,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最彻底的征服。今天,全球化浪潮来势迅猛,要想避免在文化上被同化、被湮没、被取代,必须有准备、有对策。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每个中国人,都有为传承民族文化尽责的义务,都有为中华文明之火添把柴的责任,也都要做我们精神家园的忠实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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