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法院规定的结案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这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知情者说,“一本卷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
海伦法院开始“做卷”的当年,就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而“做卷”带来的直接危害,则是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
“我们把这个称为‘做卷’,一说做卷,法院内部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法院工作了18年的老法官毛书铭,向记者披露了长期暗藏于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为完成法院规定的案件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过程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
毛书铭说,从2002年至今,在没有足够案源、正常案件无法达标的情况下,多数派出法庭采用这种“做卷”方式完成任务。“做卷”的数量最高时能超过千件,而近两年来每年也超过百件。
任务下到各法庭
“做卷”始创于2002年。
当年年初的海伦市法院全院工作会议上,院长姜立波布置了一项特别任务:要求各法庭在正常案件基础上,年底前须完成100件民事案件和60件执行案件。接到任务的包括法院民、刑等法庭和分布于下辖23个乡镇的7个基层法庭。
海伦市是个县级市,辖区内80%是农村人口,经济欠发达,发案率较低。此前,全市每年审理的案件数也就一千多起。2002年每个法庭一下子增加160件案子,也就意味着,全院当年一共要多出1000多件的办案任务。
多位法官告诉记者,院里之所以下达这样的任务,一方面是为了工作成绩,更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保证编制的需要。“案件数上来了,才能增编,保证人员,不然上面得撤编、合编。”
接受记者采访时,姜立波院长默认了这一说法。但他反复强调,这并不是向法庭下指标,只是根据实际情况传达的工作任务。法庭能完成最好,完成不了也没关系。他认为,“一个法庭多完成160件案子,不是什么难事,案源肯定够,就是工作效率的问题。”
不过,一些庭长的看法则有所不同。“下任务要考虑有没有这么多案源,当时7个法庭每年正常办案的数量都不超过200件,到哪里去弄这么多案子?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说到这里,某法庭庭长的语气颇无奈。
那么是不是真的“完成不了也没关系”,多数庭长也是另有理解:“领导下的命令,你不做不达标,年度考核评模晋级没你的事,谁敢不完成?那就是死命令,有意见你敢说吗?不做收拾你。”
压力之下,2002年底,布置到各法庭的160件案子任务,多数圆满完成,全院审理案件总数一下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达到了3000多起,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当年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
海伦法院“做卷”内幕
这一任务延续到2003年,同样取得积极效果,法院完成案件数稳步上升。到了2004年,黑龙江全省取消农业税,农村的清欠案件大大减少。在此情况下,海伦市法院下达任务改为一年各法庭需“审理完成200起案件”,而60件执行案的任务仍然不变。
对此要求,姜院长的解释是,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基层法庭如果一年案件数不足200件的,要进行撤并。他为了把这个精神传达下去,要求下属法庭“要多办案,快办案,以缓解法院经费紧张的局面”。
于是,“200件的案件任务”延续到今年,成为海伦市法院各法庭一年固定不变的工作目标。记者了解到,这两年来,除了东边景法庭2005年未完成任务外,其他法庭都超额完成了案件数。
三等功的背后
2006年6月1日,海伦市伦河镇伦河人民法庭档案室。
一份“2002年立案登记簿”展现在记者面前,编号从“131”到“230”,加起来正好是100件。在一大摞民事案件立案登记簿中,这本立案登记簿十分显眼,登记簿上显示的信息颇有一些规律:
案件原告一律为某某村村委会,而被告的名字都是该村的农民,一个村被告少则十几,多则30个;案子的诉讼标的清一色不超过1000元,立案时间集中在10月到12月,结案方式多数为“调解”。
“里面的案子基本是‘做卷’,都是当年年底到各村去,由村委会整理一份村民名单,注明欠村里农业税多少多少,然后用现成的诉状,让村委会盖上章,回来统一做卷,手印有的书记员摁,有的审判员就给摁上了。”
时任伦河法庭庭长的毛书铭说,登记簿上的100件民事案件,少数几个是真实的案件,有完备的受理过程,其他的案卷,都是做出来的。为了使“做卷”与正常案件有所区别,编号从131开始专门单立一簿,之前的1到130号案件为当年法院正常审理的案件。要辨识真卷和假卷,非常简单。
“这样的卷非常好看,都是一个模子下来的,一个诉状、涉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内容都是一样,只是名字不一样,做得非常整齐,一本卷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
毛书铭透露,这100件民事案和正常案件一起,当年年底全部上交到海伦市法院统一归档。交卷时法庭自己垫付了每件50元钱的诉讼费。所以案件标的都不超过1000元,因为超过1000,诉讼费就要增加了,法庭垫付的也要相应增加。
为了核实毛书铭的说法,记者从案卷编号为131到230的立案信息中,随机抽出一名被告为西伦村村民“马福”的名字,案由登记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记者在西伦村,顺利找到了马福其人,但是问到2002年的清欠官司时,他一脸茫然。马福表示,自己是村里的组长,当年农业税都是带头交的,并不知道自己曾被告上过法庭,更没有见过应诉通知、撤诉、调解等法律文书。
为此,记者又找到正在建房工地上的西伦村村长甄士久,向他打听此事。一听说是清欠,他马上反应过来,表示当时正式起诉的也就是象征性的一两户。因为如果按人名交诉讼费,他们没有那么多钱。但是为了配合法庭办案,村委会给提供了所有清欠户的名单,村里的一些领导干部也当作人头凑了上去。
法庭拿到名单,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按照法律程序,一项项做出案卷内容。伦河镇沿伦村农民胡佩福经历过“做卷”的紧张时刻。一天夜里,他被伦河法庭叫去帮忙摁手印。法庭的书记员说,要赶着把案卷都做出来。
通过这种方式,伦河法庭在一个月时间内,高效完成了上级指定的100件民事案件,在12月底交齐了案卷数。由于2002年完成任务积极,伦河法庭当年被授予三等功。
“心里也明白这个三等功是怎么得来的。”毛书铭自嘲。
心照不宣“做卷”
记者调查了解到,通过“做卷”完成任务,伦河法庭并不是特例,类似做法在别的法庭同样存在。
海兴法庭一位老审判员证实,法院每年布置的任务数,他们也都是由法庭统一给做的。
“大部分是真名,但没办这个案,有这个诉讼费,自己掏的,做一个假案花50块钱,顶多半个小时弄出来。这种案子都不让审判员做,书记员咔咔就给造上了,订上归档完事。”
这样的案子,多数都来自农村的清欠。在丰山乡丰合村,村民朱文、郭金荣就曾成为案件的主角。两年前因为欠缴几天农业税,她们先后听说自己被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虽然是被告,但官司跟她们没什么关系,所有的法律文书,都没有递交到手里过,更没有交过什么诉讼费。
“欠交或晚交税费的村民多得很,反正后来都交了欠款,实在没交的肯定是交不起。法庭帮村委会要债,这样的事年年有。什么时候告到法庭的我们都不知道,还以为是吓唬一下村民呢。”
法庭如此办案,要完成上级任务,确实不难。据了解,海兴法庭最多的一年,办案超过400件,至今这个数字仍是法庭办案的最高纪录,被海伦法院多次予以表扬。而经记者确认,通过“做卷”完成任务,在基层法庭中普遍存在。目前7个派出法庭中,承认做过卷凑数的法庭就有4个。对此法庭具体工作人员并不隐讳,甚至是公开的秘密。法院内部分法官也都表示听闻过此事。
据伦河法庭一位工作人员透露,2004年以后在上级法院衡量总数的情况下,法庭需要通过“做卷”机动补齐200件案子的任务,案源多了少凑、案源少了多凑。去年伦河法庭“做卷”大约四五十起。这两年的“做卷”,都不再正式登记进入法庭民事案件立案簿。
对于去年的“做卷”情况,记者通过海伦法院内部一位法官从审监庭调卷后得到粗略统计:2005年除东风法庭未“做卷”外,其他六个法庭都有凑的案子,最多的达到五十几件,少的也有30来件,内容都是民事案件,例如收欠收贷、农村简易纠纷。
未完成200件任务的东风法庭副庭长解释,他去年下半年才调去东风法庭,当时庭长有病,自己刚去情况不熟,再加上诉讼费他不可能垫,所以没有完成200件指标。但他强调,东风法庭也就去年没完成,前几年都完成了任务。
|
- [797947] 黑龙江省 网友:爹 于2009-10-18 05:47 发表评论:
他这样人太他妈损
- [153132] 黑龙江省 网友:灶坑里的王八 于2006-06-23 22:19 发表评论:
海伦市法院的"响马院长"姜立波 我是海伦市法院的一名庭长,在海伦法院工作十五年,对海伦法院十分熟悉,对姜立波的违法违纪行为也知之甚详,也深受其害.现正值最高人民法院在海伦调查,我也将我所知道的几件关于姜立波的违法违纪事件说一说,为调查组的工作找一个捷径. 一,法院成了一言堂,人大于法.在海伦法院只有一个人的声音,不能有反对意见,一个人管所有的事,一个人监督所有的人,这个人就是姜立波.在他眼中法只是他的工具,只是他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对于任何案件的审理就看他想让谁胜,与法无关.我曾经经手一件经济纠份案,开庭之前姜立波找到我,对我说:这个案子我知道,原告没理,你就判被告胜诉吧.我问如果原告不服怎么办,他说:在海伦他翻不了天,他还能怎么的呀,就是到了审判委员会那里也还不是我让怎么的就怎么的.果然,当原告败诉后,二审和申诉都败诉了,而在审判委员会那里也通过了.说良心话,这个案子如果正常审理是不可能败诉的. 二,海伦法院的"马德".对于法院各级干部的任用,是要经过组织程序的,在是在海伦法院,一切只要姜立波通过就行了,其他的只是走个过场.对于这,我是身受其害的.就我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来说,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当上庭长的,就在组织考察期间,姜立波找到了我,对我说:你要任命的岗位有好几个人都想上,也有好几个领导说了话,不好办啊,我不能为了你得罪人哪.我一见事情不好,就急忙向消息灵通人士请教,被告知,根本就没有人和我争,但是如果我不表示一下,就是没有人争我也当不上庭长.我急忙东拼西凑了二万元现金送到了姜立波的家里.果然,不几天我的任命就下来了.后来和几个后提上来的庭长私下说话才知道,他们都根据岗位的不同送了一万到五万不等的现金给姜立波,我还算少的呢. 三,收受贿赂,操纵刑事案件的结果.姜立波还伙同刑事庭庭长韩秋对刑事案件的量刑进行操纵,从中受贿取利.海伦轰动一时的"王力来案"和"林茂盛案"就是在他们的操纵下,重案轻判,只判了四五年就没事了,说白了,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是意思了一下.后当事人的家属说出了实话,这是用重大代价换来的,其中实质不言而明.这两件事在海伦十分轰动,但也不了了之了,但是也让海伦人民对于法院的公平和公正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四,在法院办公楼建设中收受贿赂.海伦法院去年进行办公大楼的建设,建设方是一个没有任何建设资质的黑包工头,叫张立新.其人只是靠挂靠边其他皮包公司来进行建设工程的,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没有任何保证.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黑包工头却能将工程包下来.用张立新的话说:海伦法院的办公大楼盖起来了,姜立波的腰包里也多了一个三十万元的大红包. 五,违法收费,建立小金库,贪污公款.姜立波伙同刑事庭庭长韩秋,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所交的保证金,罚金以及各种费用,用不开发票,不上账的手段,私下私分,将大部分款项贪污了,每年不少于50万元.就是上账的那部分也被他们用于个人挥霍了.而对于其他案件的实际费用也是加倍收取,最少的收300元,多的超过千元.然后用不开发票的手法将款收入小金库,然后私分了.就连应当退回的撤诉案件的诉讼费也从来没有退过,当然钱也不知去向了.对于此事非常收查,只要将案卷调出,找到当事人一问就全明白了. 以上我所说的均为事实,事情只要做了就是藏不住的,有人劝姜立波让他注意一下,但是他说:在海伦,我就是法;在海伦法院,我就是党;在海伦法院的案子,我说了算.就这样"响马院长,土匪院长"的称号叫响了,而姜立波本人也从来没有在乎过.海伦法院为什么要造假案,为什么会案源不足,就是因为老百姓一说打官司就怕了,不敢到法院来,有了纠份都私了了,因为到了法院不是法说了算,而是姜立波说了算. 海伦法院自高院调查组来到之日就乱作一团了,但愿我这个贴子能让那位领导看到,能让调查组的人看到,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好调查,只要找到法院的干部单独调查,就会得到想得到的东西,一定会比调查组自已得到的多,因为我们这些人已经受够了.我们不想再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了,也不想再这样昧着良心工作了.希望调查组能一查到底,这样我也就不用匿名写举报信了.
举报人:灶坑里的的王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