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被抓后求饶,求饶被放后再偷,失主就因为心软,让一名70多岁的老汉连续四次逃脱法律制裁。
昨天11:30左右南开区黄河道
这名老汉经常“活跃”在黄河道一带,据经常和他打“交道”的群众介绍,他自称是河南人,今年70多岁。昨天上午,这位老汉又盯上了一辆三轮车,他利索地用工具剪开车锁,骑上三轮车就走,结果被车主和群众当场抓住。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却让失主为难了。报完警之后,失主张先生就拉着这位老汉站在路边,老汉一个劲求饶,甚至还当街跪了下来。围观群众不干了,一个劲埋怨张先生,说这么大岁数人了多可怜,干什么跟老人过不去;还说谁家都有老人,要尊重老人。大家的埋怨让张先生左右为难,无奈之下,放走了这个老汉。
说起这位偷三轮车的老汉,在附近做生意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就连七八岁的小孩都认识他。经常看到他骑着一辆三轮车在附近转悠,偷完别的车,就将赃车前轮搭在自己的三轮车上,骑走。
“算上这次,我们都放过他4回了,以后他还偷可怎么办呢?每一回都有人同情他,可是不用法律制裁他,他永远是个贼,改不了。”
贼心不改他可被劳教
对于这样一位高龄的老偷车贼,难道真的就无计可施吗?天津市津鼎律师事务所的康伟中律师表示,任何人违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居民们有这种误解是因为他们对法律了解得不够透彻。
康律师介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相互衔接的。天津对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如果公安部门对被盗物进行估价后,确认被盗物价值达到1000元,那么这就是一起刑事案件,反之,盗窃人只能接受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确实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果确认这位偷三轮车的老人年龄确实在70周岁以上,那么行政拘留处罚是不能执行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坦然离开。
假如群众在第一次抓到老汉偷三轮车时就将他扭送派出所,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对三轮车进行估价,如果确认价值达到1000元,那么老汉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即使达不到1000元,公安机关也可以对他进行治安警告、治安罚款等其他处罚。
如果他在接受治安处罚后依然不悔改,还是三番五次实施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报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教养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老汉进行劳动教养。
康律师表示,面对狡猾的违法人,群众千万不能心软,因为那一时的心软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当群众抓到违法人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应该将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以免让违法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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