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6月12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将2006年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式名单
2006年普通高考政策照顾信息采集代码对照表
代码 |
政策照顾内容 |
考生范围 |
A |
市级优秀学生 |
仅限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习阶段获得 |
C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者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
仅限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习阶段获得 |
E |
国际比赛或全国性比赛获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
仅限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习阶段获得 |
F |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
所有考生 |
H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所有考生 |
J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仅限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习阶段获得 |
K |
两次或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 |
仅限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习阶段获得 |
P |
烈士子女 |
所有考生 |
N |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 |
所有考生 |
R |
少数民族考生 |
所有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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