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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细则落定,6月1日起,新审批开工的商品房中,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占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不容置疑的政策同时允许“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这意味着,福州可能还存在灵活变通的空间。
那么,90平方米分界,70%定量,福州该不该得到优待?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有管部门获悉,考虑到福州现有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及居民消费需求,作为“省会城市”,福州正酝酿上报建设部,争取一些特殊政策。
据悉,福州市规划局将向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报告“建议90平方米套型面积所占的比例调整为50%”,并由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申请“对6月1日之前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且25日前交齐出让金的项目,户型比例由市里统筹调节”,做到“区域平衡”。
关于规划9月底前完成榕“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
目前福州市已酝酿成立“福州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领导小组”,负责福州市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建设,稳定住房价格的协调工作。郑松岩市长亲自担任组长,成员由福州市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等市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据悉,近期福州市将开展住房状况调查。计划用一个半月时间,全面了解掌握福州市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为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福州市“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区位布局的编制工作,并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规定报省建设厅和建设部备案。
关于购买率仅40%买中小户型90平方米以下房滞销谁负责?
据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市房地产业协会日前调查显示,目前,福州市现有3口之家住房平均套型面积已经达到92平方米,74%居民倾向购买100平方米以上户型。
福州市的另有一份调查数据显示,现有消费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仅占14%,另按未来居民的购买意愿来看,仅有26%居民表示购买100平方米以下户型。我省知名地产专家江映辉认为,如今国家把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比例设定在七成,这将给福州楼市带来巨大的变化。
“如果适合开发高档商品房的地段也规定建成中小户型,未免矫枉过正。”江映辉担心,太过强硬的政策实际上可能无法实施,“限制面积还不如限制房价的措施更好,让市场根据需求调节开发,否则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滞销谁负责?”
关于平衡再报审批已项目审批开发商的尴尬
一位6月1日以前在东区拍下土地,项目已经审批但还未拿到施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新政出来后,原规划恐怕要“泡汤”了。他对原有项目的定位是开发“高尚社区”,如果改变原规划将陷于进退两难的处境。他告诉记者,技术上要实现70%的90平方米以下套型面积并不难,但是目标市场会因此变得十分模糊,不好操作。
他表示,企业如果要改变户型设计,势必也要改变建筑设计甚至整体规划,从改变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再到建筑设计、园林等,再报审批,再出施工图然后施工,房地产企业不但增加费用,建设时间起码也要延缓半年。
《意见》规定,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这对已经审批但还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企业无疑影响是最大的。
为了维护市场稳健发展,防止大起大落,据透露,福州市有关方面认为,应当结合实际,对6月1日前的项目采取平稳过渡措施,做到总量控制,区域平衡。据透露,目前福州市提出几点建议:
(1)对6月1日之前通过公开出让(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按合同要求足额缴纳出让金的项目,或出让金逾期未交齐,开发商20天内(即6月25日前)交齐并缴交滞纳金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引导其按九部委《意见》调整户型结构,户型比例由市里统筹调节。
(2)对6月1日前以协议出让(非招拍挂)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遗留问题,凡项目总平已申报,且确保于今年9月1日前动工,开发商愿意划出10%用地面积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其经营性开发项目90平方米以下户型可按50%控制。9月1日之后动工建设的,除要划出10%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外,其90平方米以下标准户型比例必须按九部委《意见》执行。
(3)6月1日之后出让的土地和新审批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政策执行。这项工作由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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